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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向社會公布最新調整過的34項立法任務,房地產稅法亮相其中。結合此前的種種“跡象”,房地產稅改革已“箭在弦上”。
談及房地產稅改革,百姓最關心的問題是會怎樣影響自家的房產。就改革初衷來看,更多的是調整稅收結構,將其他一些稅負盡量并入房地產稅,以減輕稅負。同時,形成一個主稅種,盡可能避免稅負轉嫁到購房者身上。那么,百姓該如何認識這項改革?改革又會涉及到哪些領域?
房地產稅是一個綜合性概念,一切與房地產經濟運行有直接關系的稅都屬于房地產稅。
一字之差 理清房地產稅概念
2011年,上海、重慶作為國家首批改革試點城市開征個人住房房產稅。當時,這一改革引起省城居民魯強的關注:名下的3套住房,原本認為是保值資產,但國家開征房產稅會帶來哪些影響?
直至目前,房產稅還未在全國推行,可想改革難度之大。
魯強注意到,此次納入立法規劃的“房地產稅”與之前的“房產稅”有一字之差。是一回事嗎?當然不是。記者從省地稅局求證。
房地產稅、房產稅兩者含義迥然不同。房地產稅是一個綜合性概念,一切與房地產經濟運行有直接關系的稅都屬于房地產稅,包括房產稅、房地產業營業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土地增值稅、耕地占用稅等。換言之,房產稅應包含于房地產稅之中。
再通俗一些,二者征稅對象不同,房地產稅征稅對象包括房產和地產,是公司,是老板。而房產稅是以房產為征稅對象,就是購房者,這是二者最大的區別。房地產稅的征稅環節包括開發、流通、保有環節等,而房產稅征收的只是保有環節。實施這兩個稅種的目標也有所不同,房地產稅從宏觀上完善稅收體系,規范和調節房地產投資行為,而房產稅從微觀上加強對房價的調控。
就公開信息來看,房地產稅勢必將現有的稅費項目進行整合,以達到減負的目的。當然,推行前期一定還有諸多環節需加以完善。比如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換句話說,只有明確了房產數量、房產戶主,才可能確定征收對象、標準及稅率。
但是,僅就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落地過程來看,足見房地產稅改革的難度:2007年物權法頒布實施之后,建立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納入議事日程,但因種種原因進展遲緩。黨的十八大之后,由國土資源部主導的不動產統一登記準備工作加快了前進的腳步。2014年年底,經過修訂的《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正式頒布。目前,全國不動產統一登記機構整合工作仍在進行。
房地產稅改革絕不是簡單的房產稅推行。這項改革涉及到房地產的諸多領域,至于何時出臺,何時開征,并不確定。
關注稅改 合理安排自己的經濟生活
今年以來,大同的房價在每平方米4300元左右,8月房子均價為每平方米4407元,總體房價相對平穩。總體而言,山西的房價在全國并不顯高,業界一致認為房地產市場的泡沫較小。因此,房地產稅即使推行,總價偏低的大同受政策影響有限。何況,有數據表明試點地區改革對當地房價影響本身也不明顯。
上海及重慶試點房產稅的前3個月,兩市住宅成交量分別下降46%和26%,比同類城市降幅高10~20個百分點,但成交均價并未出現明顯下跌。數據顯示,此后3年多,房產稅試點對房價的影響幾乎可以忽略不計。而且在重慶,房產稅主要針對豪宅和別墅的房產稅征收標準,對房屋的面積和價格進行了極為嚴格的限制,所以涉及人群很少。
如今,諸多討論仍在繼續。比如,有人認為房地產稅對于剛需和改善性需求可以進行免稅或實行較低的稅率,對購買多套住房的投機性需求可以實施較高的稅率;從公平合理來講,全面推行征稅,采取低稅率,沒有任何減免,是最好的辦法,房屋多的多征稅,少的少征稅;不同地段、不同類型的同面積房產價值是有差別的,比較科學的方法應該是按照房屋的市場價值進行征收;房地產稅將作為地方稅種,應給予地方一定的征稅自主權,因此各地的開征時間、具體征稅依據、操作細節應有細微不同等等。
不管怎樣,房地產稅還在路上。國家會從頂層設計進行謀劃,避免探索中出現的問題,而百姓則需要針對房地產稅的開征,多了解一些相關的信息,對房地產投資等經濟生活做出預期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