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從農民手中流出,配置到龍頭企業等更為高效的主體手中規模經營,已經是市場經濟的迫切要求,這一點毋庸置疑。
由于自身素質限制,農民進城務工一般從事的是繁重的體力勞動,而且極不穩定。統計顯示,務工收入已經占到農民人均收入的一半以上,盡管務工已經為農民帶來了比種地大得多的收益,但他們真正的后顧之憂并未徹底解決。
如果農民讓出土地,倉促入城,而沒有解決其就業等根本問題,他們很可能淪為城市的赤貧階層,造成了新的不公平。能否能給予足夠的保障,是促使農民自覺進行土地流轉的根本所在。
一些發達地區,已經做了社保換土地的嘗試,即給農民上各種保險,給予基本的生活保障,使之讓出土地,變成城市人。但這些“洗腳離田”的農民仍然對自己的未來一片茫然:面對高昂的城市生活成本,有限的保障常常讓他們捉襟見肘;可以預期的物價飛漲,又讓他們的日子過得戰戰兢兢。
對于龍頭企業流入土地則應該給予更多的稅收和獎勵政策,并且在現有政策條件下,允許其先行先試,開創更多的規模經營途徑。起碼,將龍頭企業與普通工商企業同等對待是不可取的。龍頭企業與農民的緊密聯系,使之具有了比普通企業更強的公益色彩,獲得更多的優惠和支持當在情理之中。除了龍頭企業,更應該培育引導農民自發形成規模經營組織,比如以土地經營權入股的合作社等。這是一個系統工程,應該從農民的技能培訓和觀念更新入手,使之具備應對市場的基本素質。
市場的問題還需市場解決。國有土地市場為什么能做得風生水起,甚至成為某些地方的“第二財政”,因為它有一個健全的市場交易平臺和網絡,土地是在全國甚至全球的范圍進行配置。如果將農民的土地經營權,也像國有土地“招拍掛”那樣置于完全的競爭平臺上,相信農民流出土地將會有一個更為合理的回報。
值得欣慰的是,山西省在這一方面已經向前邁出了一步。截至2011年6月底,全省已有76個縣、899個鄉鎮建立起縣鄉兩級土地流轉管理服務中心。盡管這些組織的功能還停留在信息發布、資格審查、價格評估、合同簽訂、鑒證及管理等服務上,但已算是奏響了土地流轉市場化的序曲。
聯產承包是解決問題的根本
聯產承包責任制使糧食從之前的“吃不飽”轉而變成了“吃不了”。溫飽已經不是問題,在市場經濟下,效益才是農民關注的重點,所以大量農民放棄耕種選擇外出務工。走出去的農民一旦在城市站穩腳跟,特別是新生代的農民工,幾無回頭種地的可能。而且眾多90后農家子弟從一出生就與農活絕緣,名下的土地對其猶如“雞肋”,如果不流轉出去,土地效益根本無從談起。
死守一畝三分地的農民又如何?既要埋頭種地,又要抬頭看市場,他們往往首尾難顧。種糧不掙錢,經濟作物風險大;生產成本高,缺乏市場競爭力;原始積累先天不足,后續投入難以為繼……種種制約已使延續數千年的小農模式在市場立足艱難。土地碎化、分散,不僅對路網、水網等基礎設施的建設與維護帶來不小麻煩,而且已經開始制約土地效益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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