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在保障人民群眾基本生活需求的前提下,綜合考慮資源節約利用和環境保護等因素,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電、用水、用氣等階梯價格制度。(發展改革委牽頭)
(六)基本民生保障制度改革。
15.整體推進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整合城鄉基本醫療保險管理職能,逐步統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健全全民醫保體系。研究制定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方案。健全保障性住房分配制度,有序推進公租房、廉租房并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計生委、中央編辦、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等負責)
16.建立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就業困難群體就業援助、重特大疾病保障和救助等制度,健全并落實社會救助標準與物價漲幅掛鉤的機制。整合社會救助資源,逐步形成保障特困群體基本生存權利和人格尊嚴的長效保底機制。(民政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發展改革委、衛生計生委等負責)
17.建立最嚴格的覆蓋生產、流通、消費各環節的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制度。建立健全部門間、區域間食品藥品安全監管聯動機制。完善食品藥品質量標準和安全準入制度。加強基層監管能力建設。充分發揮群眾監督、輿論監督作用,全面落實食品安全投訴舉報機制。建立實施黑名單制度,形成有效的行業自律機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牽頭)
18.建立健全最嚴格的環境保護監管制度和規范科學的生態補償制度。建立區域間環境治理聯動和合作機制。完善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追究制度和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制定加強大氣、水、農村(土壤)污染防治的綜合性政策措施。深入推進排污權、碳排放權交易試點,研究建立全國排污權、碳排放交易市場,開展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試點。制定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處理辦法。研究制定生態補償條例。(環境保護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林業局等負責)
(七)城鎮化和統籌城鄉相關改革。
19.研究制定城鎮化發展規劃。以增強產業發展、公共服務、吸納就業、人口集聚功能為重點,開展中小城市綜合改革試點。優化行政層級和行政區劃。實施好經濟發達鎮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試點。有序推進城鄉規劃、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一體化,創新城鄉社會管理體制。(發展改革委、中央編辦、住房城鄉建設部、民政部、農業部等負責)
20.根據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和轉移人口情況,分類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統籌推進相關公共服務、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將基本公共服務逐步覆蓋到符合條件的常住人口。(公安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計生委、教育部、民政部、農業部、法制辦等負責)
21.積極穩妥推進土地管理制度、投融資體制等促進城鎮化健康發展的改革,調研并制定相關配套政策。完善地方債務風險控制措施,規范發展債券、股權、信托等投融資方式,健全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城鄉基礎設施、公共服務項目的政策和相關機制。(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等負責)
22.建立健全農村產權確權、登記、頒證制度。依法保障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開展國有林場改革試點。研究提出國有林區改革指導意見。探索建立農村產權交易市場。推進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國土資源部、發展改革委、農業部、財政部、水利部、林業局等負責)
三、繼續深化已出臺的各項改革
對已經部署并正在推進的各項改革,有關部門按職能分工,切實抓好落實,力求年內取得新的進展。
(一)繼續推進國有企業改革。推動大型國有企業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大力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推進國有經濟戰略性調整和國有企業并購重組,著力培育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企業。完善各類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制度。加快解決國有企業辦社會負擔和歷史遺留問題。
(二)繼續深化開放型經濟體制改革。進一步擴大金融、物流、教育、科技、醫療、體育等服務業對外開放。完善口岸管理體制,推進通關便利化改革。加快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整合優化,完善政策和功能,開展保稅工廠改革試點。加快制定并出臺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方案,推進港澳和內地服務貿易自由化,探索建立與國際接軌的外商投資管理體制。積極實施自由貿易區戰略,建立健全雙邊、多邊和區域投資貿易合作新機制。健全境外投資規劃、協調、服務和管理機制,完善風險防控體系。繼續深化流通體制改革。
(三)加快教育、文化、醫藥衛生等社會事業各項改革。圍繞促進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質量,深化教育體制改革。加快推進文化領域政事、政企、政資分開,完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優化促進文化產業創新發展的制度環境。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快公立醫院改革,完善社會辦醫政策,逐步形成多元化辦醫格局。穩步推進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推進事業單位人事、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險制度等改革,加快管辦分離和建立法人治理結構。
(四)加快完善科技創新體制機制。構建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擴大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先行先試政策試點范圍,整合資源實施科技重大專項,完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激勵政策,加強科技資源開放共享,發揮科技在經濟發展中的支撐作用。
(五)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貫徹落實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見,制定出臺合理提高勞動報酬、加強國有企業收入分配調控、整頓和規范收入分配秩序等重點配套方案和實施細則。
四、完善改革協調推進機制
各地區、各部門要將改革工作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實完成各項改革任務,確保取得明顯成效。
認真做好改革方案研究制定工作。深入調查研究,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科學制定方案,統籌好改革力度與社會可承受程度,使改革更好地集中民智、體現民意、惠及民生。
扎實抓好改革方案實施和社會引導工作。牽頭部門要明確提出工作方案、時間進度和階段性目標。參與部門要各司其職,積極主動配合。要注重政策宣傳和輿情引導,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為改革創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和社會環境。
積極推進各項改革試點工作。繼續推進綜合配套改革試點,優先在試驗區部署重大改革任務,發揮其探索創新、示范帶動作用。及時總結和推廣試點經驗。圍繞迫切需要推進的重大改革,組織實施一批攻關性試點。鼓勵各地因地制宜進行改革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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