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住房調控現狀
繼上海試點開征房產稅后,落實新“國八條”房地產調控政策的上海版細則也趕在春節前的最后一個工作日出臺。1日,上海公布了9條房地產市場調控措施,因此被稱為“滬九條”。“滬九條”明確了停購三套房、購房不足5年全額征稅、房產稅試點等政策。上海市房價控制目標將于今年3月底前向社會公布。而根據這一細則,改善型二套房的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也不得低于60%。
與此前政策相比,“滬九條”對住房限購政策按照新“國八條”要求進行了“升級”。“滬九條”明確,在上海市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自購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1年以上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城鎮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同時,對在上海市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1年以上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城鎮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本市向其售房。違反規定購房的,不予辦理房地產登記。
對居民家庭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貸款利率不得低于基準利率的1.1倍。對為改善居住條件購買第二套住房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首付比例不低于60%,貸款利率不低于基準利率的1.1倍。
為了貫徹新“國八條”和“滬九條”,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也于1日下發《關于調整購買第二套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首付比例的通知》稱,自1日起,對上海市為改善居住條件購買第二套住房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首付比例從不低于50%調整至不低于60%,貸款利率不低于基準利率的1.1倍。
“滬九條”還明確,對個人將購買不足5年的住房轉手交易的,要全額征收營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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