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仍有市民不太清楚保障房的租金標準、租賃期限等,甚至不知道自己是否具備保障房的申請資格。12月14日,太原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座談會上,市有關部門專門對人們普遍關心的保障性住房政策予以解析。
近年來,太原市加大了保障性住房的建設力度,著力為低收入群體解決住房問題。太原市政府對于如何申請保障房,公租房以及租金標準等一些列問題做出了全面的解答,深入剖析,相信會對您起到一定的幫助作用。
哪些住房屬于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是什么?
答: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四類。太原市六轄區城市居民,家庭人均月收入660元以下(含660元)、人均住房建筑面積在13平方米以內(含13平方米),可申請廉租房。
具有太原市城鎮非農業戶口,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月收入、無房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可申請公租房。市轄六城區范圍內,具有本市市區城鎮居民戶口,實際居住家庭年收入在3.6萬元以下,無房或現家庭住房建筑面積在60平方米以下,可申請經適房。
新就業職工將來也可申請公租房嗎?
答:政府出資建設或回購的公租房,先行解決本市既不符合廉租房保障標準、又無力購買經適房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并逐步擴大到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職工,以及有穩定職業并在本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來務工人員。
各企事業單位利用自有土地建設的公租房,或通過改建、購買、租賃方式籌集的公租房,可優先供應本單位職工。有條件的單位,可將新就業職工,以及具有穩定職業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來務工人員,納入供應范圍。
租賃期限滿后能否續租?租金標準是多少?
答:公租房的租賃合同期限為3年,期滿后承租人仍符合租賃條件的,可申請續租。廉租房的租賃期限不超過1年,期滿符合條件的可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公租房建筑面積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以40平方米為主。租金標準略低于市場租賃價格,由相關部門綜合考慮同類區域租金水平而定,并按市場變化適時調整。
廉租房的建筑面積在50平方米以下,租金標準由市物價部門確定,原則上由房屋的維修費和管理費兩項構成,并與城鎮低收入家庭的經濟承受能力相適應。全國普遍為每平方米每月1元至1.4元。
具備什么條件的家庭能申請廉租房?
答:太原市廉租房采取以租賃住房補貼為主、實物配租為輔、以直管公房租金核減為補充的三種保障方式。符合廉租房保障條件尚未獲得實物配租、已取得經適房購買資格尚未購買的家庭,可申請公租房。
其中,符合廉租房保障條件的家庭申請實物配租,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年滿55周歲以上的孤寡老人;持有《殘疾人證》的一級、二級重度殘疾人;無勞動能力的重病、大病患者;享受城市低保且住房困難的家庭;其他急需救助的家庭。
經適房的銷售價格有何規定?哪些情況下將取保?
答:經適房的價格應以保本微利為原則,其銷售基準價格及浮動幅度,由市物價部門核定。其中,房地產開發企業實施的經適房項目,利潤不得高于3%核定。政府直接組織建設的經適房,只能按成本價銷售,不得有利潤。
主要有四種情形:不符合廉租保障條件的家庭,家庭收入或資產已超過規定標準,或購買或通過其他途徑獲得住房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將所承租的廉租房轉借、轉租或改變用途的。
如果是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廉租房居住,或累計6個月以上未交納租金的;申請時不如實申報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狀況,騙取廉租房保障的。將予以退出保障房申請,處一定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