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計劃保障房供地7.74萬公頃
嚴禁擅自利用農村集體土地和企業自用土地興建公租房,堅決制止和嚴肅查處“小產權房”違法違規行為事關保障房建設全局的供地計劃12日發布。根據《2011年全國住房用地供應
計劃公告》,今年計劃供應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7.74萬公頃,與2010年計劃(6.58萬公頃)相比,增加17.6%,并明確,對落實國家1000萬套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用地實施考核問責機制。
在供應放量的同時,用地管理呈高壓態勢。國土資源部有關負責人透露,國土資源部已發文明確,嚴禁擅自利用農村集體土地和企業自用土地興建公租房。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
訪的專家表示,增加保障房用地的計劃供應量、加強用地管理,表明了有關部門落實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的堅定態度,對實現保障房建設目標具有重要意義,并認為,供地應反映市場需
求。
《公告》顯示,2011年全國住房用地計劃供應21.8萬公頃,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17.13萬公頃,占住房用地供應計劃的78.6%,比去年提高2個百分點。計劃
供應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占住房用地供應計劃的35.5%,與2010年實際供地(3.24萬公頃)相比,增加138.9%。
國土資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司長廖永林介紹,今年全國住房用地供應計劃總量較大,主要是為確保落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用地任務。根據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標準、近年來供地情
況、土地使用標準等進行初步測算,今年中央下達的1000萬套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任務,實物建房用地需求近4萬公頃。
隨著供應計劃的披露,如何落實成為各方關注的焦點。對此,廖永林介紹說,除要求各地對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實行計劃單列外,《公告》還明確提出,對落實國家1000萬套保障性安居
工程建設用地實行責任制,明確由地方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主要領導人負全責,由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建立并實施考核問責機制。
國土資源部此前專門印發《關于下達〈2011年全國土地利用計劃〉的通知》也要求,嚴格加強土地利用計劃執行監管。凡是沒有落實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安排要求的,將相
應扣減所在省(區、市)的計劃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