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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2010年中央政府對樓市的系列調控,特別自從9.27國五條之后,一線城市紛紛亮出“限購令”,二、三線城市實行差異化信貸等政策,從理論上來說房價是應該得到一定抑制的。2009年擴大內需、刺激消費作為政策導向,樓市成交量高漲,2010年政策由松到緊后,各地成交量普遍下滑應屬正常現象。但實際上,房價并沒有像預期那樣穩定或有所回落,反而出現上漲的態勢。
以合肥為例,據相關數據統計,2010年合肥商品住宅共成交約7.9萬套,銷售面積約769萬㎡,均價6166.6元/㎡,雖然成交量較09年下滑32%,但成交價格同比上漲近40%。作為二、三線城市,合肥市場情況并不能完全說明市場問題,但從這組數據可以看出目前中國樓市的一些現狀,一線城市房價高企不下,二三線城市2010年房價普遍漲幅應在30%左右。對于2010年的宏觀調控,目前普遍得出的結論是“來勢兇猛、效果不佳”。
當然,政府最終統計的官方數據還沒有公布,估計最后的“實際價格”漲幅應該不會這么大。猶如2009年官方數據顯示全國70大城市房屋價格指數上漲9%,而實際房價上漲幅度在20-25%左右一樣。房價到底是多少?恐怕統計局是很難統計出來,因為計算公式還沒有研究出來,普通買房老百姓可能才有真正的話語權。就拿合肥來說,目前城市最偏遠的區域(屬于城鄉結合帶)價格水平都在5500元/㎡,所以按照均價6200元/㎡來找房源那是少之又少,有是肯定的,位置肯定在二環外再靠外,房產證上的鋼印要么是肥西、肥東,要么就是長豐,還有的蓋的是巢湖房產局的章。
2010年各地住宅房價上漲幅度不一,筆者并非認為現在所有城市的房價都是虛高的。就拿合肥來說,6200元/㎡的房價,按照城市建設規模和力度、經濟發展速度以及與中部省會城市相比來看,這個價格水平應該是比較合理的。筆者所擔心的是所有數據的不準確,可能會造成調控政策與市場反應的不對稱,以至于造成每次調控都覺得時機不準,政策滯后、效果不佳。
如果2009年,國家統計局最終數據是房價上漲20%,那么2010年政策調控應該至少向前推3-5個月。4月份政策應該在元月份出臺,9月份政策應該在5月份出臺,真的是這樣的話,恐怕2010年房價應該有所穩定,部分泡沫嚴重的城市房價應該明顯有所回落。
2010年10-12月份,央行連續兩次加息后,面對通脹壓力,普遍認為2011年上半年可能出現連續加息的情況。從目前市場情況來看,房價上漲的壓力仍在,市場需求仍剛勁,嚴厲的政策調控是不可能在2011年上半年放松的,所以更多的人關注房產稅的出臺。
房產稅在我國已經醞釀已久,但當前市場環境下,房產稅是否就是遏制房價的殺手锏?部分專家認為,國外房產稅占財政收入的25-40%,而我國只有3%,如果加強征收房產稅,一方面可增加物業持有成本,抑制投資需求;另一方面可為保障性住房獲得資金補充,以改變目前僅僅通過土地渠道的局面。從抑制投資需求和建設保障性住房兩角度來說,理論上是可以起到抑制房價的作用。
但是,國外房地產市場一直都是市場經濟體制下的健全市場,其房產稅體制是經歷過市場的不斷考驗而進行調整和完善的。而反觀國內市場,僅僅靠出臺體制尚未健全、尚未接受市場考驗的房產稅,短期內根本不可能立馬改變樓市凸顯的問題。房產稅在財政收入中占比從3%到20-25%之間的距離,遠不是一年房價漲幅的時間跨度,需要一個相當長的階段來培育和發展。也就是說,保障性住房資金來源短期內,仍是以土地出讓金為主,即地方政府財政收入仍將依賴于土地出讓,所以說依托房產稅調控樓市價格,短期內是不會立馬見效的。#p#副標題#e#
重慶市市長黃奇帆此前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重慶將對價格高于市場均價3倍的“高價房”收取1%的房產稅。其也透露重慶房產稅的思路,先對別墅、200平方米以上和評估價值超過主城區平均售價3倍以上的住房開征;按面積計,實行累進稅率;每戶家庭擁有普通住宅超過四套,可能被征稅;外地人投機購房,可能被征稅。而且征收范圍首先是增量部分,存量部分視情況開征。
由此可見,重慶市房產稅征收范圍針對的是市場高檔住宅、4套以上住宅的家庭及外地投機購房者。這樣的征收范圍,對于普通住宅市場的影響,筆者抱有遲疑態度。一是市場投資客仍有機會,只不過以前幾套、幾套的買,現在是一套、兩套的買而已,房價翻兩番前出手即可;二是高于市場均價3倍的高價房或別墅、200㎡以上的高檔住宅自身比重不大,對整體市場的影響較小。
而對于另一個試點城市--上海來說,房產稅征收方案也尚未出臺,有媒體報道稱只針對新增購房,而且是對每戶名下超出20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房產面積進行征收。
所以說,房產稅短期內根本不能起到抑制,更別說遏制房價的作用。就如保障性住房,短期內根據解決不了老百姓住房問題一樣。但房產稅是能起到調整住宅結構的作用,和保障性住房一樣。近幾年保障性住房建設正如火如荼的進行,但對房價的影響也不是很明顯的。
房價如何解熱?首先是市場供求關系的平衡,市場供應短期內必須要大幅度增加,緩解市場供求壓力,以達到抑制房價快速上漲的目的。第二,改變地方政府對土地市場的依賴,通過產業結構合理調整,以工業經濟穩步發展帶動城市整體發展。第三,建立健全完善的房產稅體制,使得住宅結構能得到有效調整。四是保障性住房建設落實到位,特別是完善和開拓資金渠道,解決中低收入群體住房問題依然任重道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