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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對保障房這一民生工程,地方各級政府怪招百出,一方面迫于完成行政指標的高壓,另一方面也鉆政策空子,像大慶大同區這樣,以保障房之名行商業開發之實,不僅虛漲了保障房開工量之水分,更毀民生計。
黑龍江省建設廳行政執法監察局局長王生則對上訪者暗示,所謂“三邊政策”,是在全國1000萬套保障房計劃的重壓之下不得已為之。公開資料顯示,黑龍江省今年83萬套的保障房任務量為全國之首,其中大慶市任務量為7344套。年初,住建部與各個省市政府負責人簽訂了軍令狀,要求全國1000萬套保障房于11月底前必須全部開工,開工量未達標省份的相關領導將被問責。
6月12日,黑龍江省“打非”督察二組接到了老宋等“釘子戶”的舉報,省建設廳、安監局、規劃和國土部門的領導參加聽證會后認定舉報材料屬實,大同區棚戶區改造項目確實違法施工、補償不合理,會后督察組下達了《停工(核查)通知書》和《督辦通知》,責成大慶市建設局查封工地。然而,執法隊封了兩次,都未能阻止非法施工。
同樂家園屢封屢開工,何以如此“強大”?該小區開發商是大同區城市建設投資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下稱大同區城投公司),由大同區政府全資控制。6月18日,大同區區委書記顏祥森在一次和“釘子戶”的交涉中表示,“省里允許棚戶區改造實行‘三邊政策’,即邊拆遷、邊建設、邊補辦手續。”
盡管不滿同樂家園小區拆遷補償標準,但一年來陸續有不少拆遷戶因各種壓力而簽字同意。其中一戶居民,子女都在政府工作,由于父母拒拆,政府給放了四個月大假,讓他們回家勸父母簽字,勸導不成就一直放假。
“我們這十戶人家,可以說是最團結的。”老宋對記者說。老宋是這十戶“釘子戶”的“智囊”,所有文件、批示等文字材料都由他負責整理,這十戶人家抱成團,有錢出錢有力出力。老宋和媳婦都已退休賦閑,子女工作生活穩定,本應頤養天年,“選擇這條并不好走的路,更多的是因為不服這個理。”老宋說。
“釘子戶”們質疑房屋拆遷補償評估過程的合法性,并對此向政府提出行政復議。依據《城市房屋估價指導意見》,拆遷評估機構的確定應當公開、透明,采取被拆遷人投票或拆遷當事人抽簽等方式。《大慶市城市棚戶區改造實施方案》(下稱10號文)同樣規定,拆遷過程中評估單位、拆遷承辦單位應采取抽簽方式確定。但據大同區居民透露,他們從頭到尾都沒參與評估公司抽簽,不知道評估公司是如何確定的,甚至到現在都不知道評估公司是哪家。
2010年8月,大慶市房產管理局做出了拆遷行政裁決,同年11月,這十戶“釘子戶”集體委托北京才良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才亮、朱孝頂提出行政復議。目前行政復議已經終止,但仍未結案。不久前,大同區政府還向北京才良律師事務所提起反訴,稱其無證經營,目前未果。#p#副標題#e#
朱孝頂認為,同樂家園棚戶區改造拆遷的評估明顯違法,首先評估機構的確定過程剝奪了被拆遷人的知情權和參與權,在相關評估《公證書》中,既沒有待選評估機構名單,沒有抽簽人的基本情況,也沒有現場視聽資料佐證。
其次,按照相關法律,評估機構應當將評估結果公示七天,并進行現場說明,聽取意見,這些在同樂家園棚戶區改造評估過程中都是缺失的。而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由于缺失技術報告、實地勘查記錄、評估機構法人簽字及專職注冊房地產估價師簽字等要件,應被判定為非法評估報告。
此外,訪民們還提供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等材料,證明被拆遷房屋的性質為經營性住房,但評估機構并不采納,也未經行政主管部門確認,徑直認定為住宅,按每平方米1100元的標準給予補償。但大同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孫有斌在接受記者電話采訪時卻否認稱,“被拆遷戶都參與了評估公司的確定。”他并沒有提供訪民參與評估抽簽的證據和具體細節。
記者獲得的一份舉報材料顯示,大同區至少還有七個項目存在非法侵占基本農田的行為,其中包括尚城商住小區、城市莊園項目、農產品物流園、學子書苑項目等,總計違法占用農田690多畝。但現在,這些項目多數撂荒,荒草雜生,一路之隔便是已經成熟的玉米地。
盡管有十戶居民拒拆,但同樂家園小區開發商大同區城投公司已在周圍平整好的土地上開始建房。6月底,大慶市建設局行政執法支隊隊長吳正偉親自帶隊,給同樂家園貼了封條。由于封條只封了工地用電設備,因此工地里除了塔吊不動之外,工人仍在繼續干活。7月,執法隊又封了一次,但工人卻把電箱鉆了個洞,合上電閘正常開工。
封條形同虛設,“釘子戶”們多次找執法隊反映情況,吳正偉的答復是,“我沒有強制權,我封了,但他們不聽,我也管不了。”
8月9日,記者見到了吳正偉,但他拒絕就同樂家園小區屢封未果一事接受采訪。大慶市規劃局執法隊工作人員則向財新《新世紀》記者表示,“我們只能對甲方(大同區城投公司)下停工通知,我們讓他們來說明情況,他們拖著不來,我們也沒辦法。干活的是施工方,我們管不著施工方,施工方得找建設局。”
在執法部門的“踢皮球”中,所有對訪民有利的官方裁決、答復都變成了一紙空文,同樂家園這一違法施工項目,至今仍正常施工。一個被督察部門定性為違法施工的項目,為何從棚戶區改造變成商品房出售,又為何反復撕毀封條繼續施工?
打著棚戶區改造的名義,以每平方米1100元的地價補償拆遷戶,結果卻建起了商品房,并以高出補償款3倍以上的售價出售。在十戶“釘子戶”看來,以住宅標準補償其原有商鋪面積,和市場價格比更有將近9倍的利益落差。
不過,大同區政府并不承認棚戶區改造變身商品房,區委書記顏祥森在給訪民的回復中稱,“并不是商業開發了就不是棚戶區,市里同意了,同樂家園符合棚戶區改造條件,在研究改造方法時,同意可以商業開發。”
大慶市針對棚戶區改造的10號文于2008年7月下發,相關規定含糊,文中稱“棚戶區改造工作必須按照市政府統一規劃,對有商業價值的地塊,通過招商開發、政策匹配的形式,進行市場化運作;對沒有開發價值的或不適于商業開發的地塊,由政府直接組織實施改造??棚戶區改造視區域、權屬、居住人群、商業價值等不同情況,分別施以不同的改造方式和安置補償政策” 。
據10號文顯示,大慶市城市棚戶區改造的總體目標是,在2008年至2010年的三年時間內,完成全市30處棚戶區拆遷改造任務,拆除房屋面積129.9萬平方米。其中大同區的計劃是:2008年拆除同春街至同深街平房區、同慶街至同春街平房區等2處,房屋面積7.68萬平方米;2009年拆除百合園東平房區、同城路北平房區等2處,房屋面積7.16萬平方米;2010年拆除同政街平房區、百合園西平房區、同深街東平房區等3處,房屋面積9.95萬平方米。共7處。
但現在的情況是,除百合園東、西兩側平房區建成了真正的經適房小區“福民苑小區”以外,其余棚戶區改造項目全都變成商品房項目,并且都已經或正在銷售。其中,2008年拆的同春街至同深街平房區變成了“陽光小區商住項目”;同慶街至同春街平房區變成了“紫玉花園小區一、二期商住小區”;2009年拆的同城路北平房區變成了“海通佳苑商住項目”;2010年拆的同政街平房區和同深街東平房區分別變成了“梧桐苑”“教師花園”和“尚城小區”商住項目。#p#副標題#e#
在這里,大同區政府顯然偷換概念,兩頭占便宜。一方面以棚戶區改造的名義征地,不僅以最低的經適房標準補償,而且享受了各種稅費減免;另一方面卻以商品房形式出售,大賺差價。但大同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孫有斌仍對財新《新世紀》記者堅決否認,“肯定沒有這樣的事,我們不敢這么干,經適房還是經適房。”
2009年住建部等五部委聯合下發的《關于推進城市和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工作的指導意見》中規定:棚戶區改造公益性強,對于配套建設的商業、服務業等經營性設施用地,必須以“招拍掛”方式出讓。嚴禁將已供應的經適房、廉租房用地改變用途,用于商業住房等開發建設。
大同區的幾個棚戶區改造項目,均未經過土地“招拍掛”,政府收儲后就直接用于商業開發,顯然已經違反了政策規定。不過,現有國家政策對棚戶區改造中配套商業、服務業等經營性開發的比例并沒有明確規定。正是這一點,也給了地方政府鉆營的空間。
黑龍江省建設廳行政執法監察局局長王生曾請訪民理解政府的壓力,“國家不可能有‘三邊政策’,但2011年全國下達了1000萬套保障房計劃,黑龍江省承辦了83萬套,是全國最大的。”
孫有斌則很無奈,“國家確實明令禁止‘三邊政策’。但黑龍江由于氣候原因施工期短,加上今年保障房任務非常重,雖然禁止,但下面確實都是這么干的,領導也都知道,我們也很無奈。”其間區政府也曾試圖瓦解這十戶“釘子戶”,單獨找小張和老宋談條件,遭拒。
對于最后的解決方案,他們也有預期,區里擔心的是答應他們后,之前搬走的人也來找,所以最可能的方案是和政府簽陰陽合同,表面上按每平方米1100元的標準賠,但實際上執行更高市場價。“以前也有人這么干過,好像也只有這一種辦法了。”老宋說。
公開資料顯示,黑龍江省今年83萬套保障房中,大慶市任務量為7344套。年初,住建部與各個省市政府負責人簽訂了軍令狀,要求全國1000萬套保障房于11月底前必須全部開工,開工量未達標省份的相關領導將被問責。但如大同區政府這樣以保障房之名,行商品房之實,其上報的保障房開工量必然大量摻水。而全國的保障房開工總量又有多少是如此構成的呢?
在封條被撕毀的第二天,老宋等人去大慶市建設局交涉,在建設局領導的辦公室碰上了大同區政府領導。老宋因此判斷,市里和區里是通過氣的,對于前腳貼封條,后腳撕封條的做法,市建設局并非不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