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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隨著網購的盛行,快遞包裹成了不少人的日常必需。“雙十一”剛過,快遞高峰來勢洶洶。很多居民由于種種原因沒法及時簽收快遞,而讓物業、門衛代收的情況也變得更多了。但是,相關媒體走訪發現,有的小區物業“默認”代收,也就是在業主認可的情況下代收;而有些物業則不愿代收,擔心一旦包裹出現問題,權責難以明確。
物業怕惹禍
連日來,相關媒體走訪多個小區了解到,快遞員送快遞時因業主有事不在家,將包裹暫存到小區門衛室的情況普遍存在。
“物業公司并沒有讓我們提供代收快遞包裹這個服務,我們純粹就是學雷鋒做好事。平時業主不在家,包裹到了沒人簽收,快遞員就直接放在門衛室。”魏都新城的保安師傅說。”
水泉灣龍園物業工作人員同樣表示,雖然沒有義務為業主代收包裹,可業主一遇到這種情況,又給他們打電話,最后還是代收了。“倒不是不愿意幫忙,一旦丟了或者貨品有問題,我們負不起責任,好在到目前為止沒有出現過這樣的事情。”
相關媒體走訪發現,多數小區的物業工作人員最終還是會為業主代收包裹,但前提是得到業主同意。當然,也有物業人員因代收包裹而“惹麻煩”的經歷。
位于南關東街一老小區的物業張先生說:“有一次替一位業主代收包裹,本來是她在電話中委托的,可后來她來取件時,卻罵我沒權利代她簽收。”
對于幫業主們收快遞包裹,多數物業都表示很糾結。幫忙收,不僅加大了工作量,還要擔心包裹丟失或損壞,無法向業主交代;不幫忙收,又實在不好拒絕。
對于物業的擔憂,不少居民表示,如果貨品有問題,他們會找快遞或者發貨商,若貨物在物業丟失,物業肯定要負責。
委托物業可代收
走訪中,相關媒體發現,部分業主認為,業主每年向物業公司繳納物業費,物業就應有義務幫業主代收并保管快遞。
那么,物業人員是否有義務代簽收業主快遞呢?
業內人士表示,業主交納物業管理費,是委托物業公司提供公共區域、公共設備的維修保養服務,代收快遞不是物業的義務。假如快遞公司直接把快遞放在門衛室,沒有通知業主,門衛并沒有進行簽字接收,包裹出現丟失或者損壞,那么責任應由快遞公司承擔。但如果業主授權或征得業主同意下代簽收了包裹,那么物業人員或保安就必須承擔代為保管的職責和義務,假如這一過程中不慎造成包裹丟失或損壞,那么代簽人就需要承擔相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