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看文章
摘要:11月18日,相關媒體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按照近日出臺的《關于大同市進一步推進建筑業參加工傷保險工作的工作方案》,從2015年開始,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以推進建筑施工企業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為主要內容的三年專項行動,到2017年底,基本實現所有建筑施工企業、新開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在建的建筑工程項目參加工傷保險,覆蓋包括農民工在內的所有職工。
據了解,按照《方案》,三年專項行動的實施步驟為:2015年,新開工的建筑工程項目全部參加工傷保險,60%以上的在建建筑工程項目參加工傷保險,80%以上的建筑施工企業參加工傷保險;2016年,進一步完善按建筑工程項目參保工作機制,基本實現建筑工程項目(含新建、在建項目)全部參加工傷保險,90%以上的建筑施工企業參加工傷保險;2017年,建筑業職工全部參加工傷保險。全面加強按建筑工程項目參保的管理服務能力。
相關媒體在采訪中還了解到,《方案》對參保的隸屬關系劃分、參保方式、建筑工程項目參保計繳方式和費率、建筑工程項目的工傷保險期限等多個方面做出了明確規定。
此外,《方案》還規定,建筑施工企業未參加工傷保險的,其所招用的職工可以向建筑施工企業注冊地或生產經營地勞動監察機構舉報,勞動監察機構應調查核實,依法糾正和查處建筑施工企業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勞動監察機構應及時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建筑施工企業不參加工傷保險,或參加工傷保險后中斷繳費、瞞報工資總額時,責令其限期改正,并按規定進行相應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