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家解釋:這是“政府要求” 大同市政表示:只是建議,并非強制
近日,綠洲西城部分居民致電本報熱線反映,燃氣部門為小區業主開通天然氣時,強制搭售燃氣報警器。
業主侯女士說,十多天前物業通知繳納天然氣開通費,業主們趕到物業卻發現,開通天然氣必須購買一款燃氣報警器。“298元一個,不買就不能開通,這不是強買強賣嗎?”侯女士說。有居民詢問后得知,是“政府方面”要求購買。
10日下午5時許,該小區物業一位負責人稱確有此事,但收費的是華潤天然氣公司和一家專業燃氣報警器公司,物業是為方便業主將燃氣部門請到小區辦公。
11日上午9時許,物業辦公樓一層的一間辦公室里,果然有十多位居民正在辦理燃氣開通手續,幾個工作人員正在另一張擺滿紙盒的辦公桌前,為居民講解安裝燃氣報警器的好處。“有了這個即使家里有泄漏也不怕,里面的電子裝置會自動關閉天然氣,這樣一來就安全了。”對于工作人員的講解,業主們都表示理解。一位剛辦完手續的業主說:“就是價格有點貴,能便宜點不?”“不買就不給開通天然氣,貴也沒辦法呀……”
燃氣報警器廠家的何姓負責人介紹燃氣報警器的好處后,補充說,這是根據市政管委會的文件精神實施的。
該負責人出示了一份2011年10月由市政管委會簽發的紅頭文件,文件中提到,“從即日起華潤燃氣公司礦區范圍內的新建小區要求安裝燃氣報警器,已建成小區要逐步完成燃氣報警器的安裝。”“我們就是按照這份文件執行的,價格是廠家定的,都是為住戶著想。”何姓負責人說。
大同市政管委會王姓負責人表示,該文件是由市政管委會燃氣科簽發,但其中并沒有強制市民購買的內容,而是建議市民為了自身和鄰居的安全著想而購買。“近幾年我市已經發生過多起因燃氣爆炸引發的傷亡事故,為了確保使用安全,我們曾聯合多部門一起磋商,結果大家都認為我們可以向外省、市學習,將燃氣報警器作為必須安裝的項目來推廣。但由于國家并沒有這方面的法律條文,我們不能違法要求市民安裝,遂改成‘建議安裝’。”這位負責人說,廠家的做法是曲解了文件精神,并且價格也比當時議定的高。他表示,會在近期對此事進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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