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目前在海城市西柳鎮,“不同意拆遷就撤銷房產證”,遼寧省海城市西柳鎮一個被拆遷戶王守林在向《法制日報》記者反映其正在遭受的違法拆遷時,情緒十分氣憤。與王守林有同樣經歷的多達十幾戶。在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沒有達成的背景下,有11戶村民突然接到海城市城建局的通知,稱其房產登記檔案材料不全,擬召開聽證會撤銷其房產證,其中王守林和姜淑芬兩家共1萬多平方米的房屋已經被撤銷了房產證。

記者駕車剛駛出沈大高速公路西柳站,首先映入眼簾的是一排高大的廣告牌,內容均是關于“西柳國貿皮革城”項目。
王守林指著廣告牌告訴記者:“與我們一街之隔的臨街商業網點,已經賣到了每平方米達5800多元,而我的網點地理位置比他們好得多,政府給出的拆遷補償只有2000多元每平方米,我當然不能同意。”王守林認為,他的房屋擁有合法的用地手續,但在面臨拆遷的情況下,政府部門又不予承認,為了降低補償費用,政府采取了撤銷房產證的手段。
而與王守林僅有一路之隔的遼寧筑康電器有限公司法人姜淑芬的房子也被撤銷了房產證。 姜淑芬的兒子羅陽對記者說:“我家的情況比王守林家更慘。我媽媽姜淑芬因不同意政府所給的補償價,于2011年4月22日被海城市公安局經偵大隊刑拘,如今都快兩個月了。被刑拘前,經偵大隊做了很多工作,想讓我媽簽字同意動遷補償,如果不同意就刑拘,同意的話就不追究了。我媽不同意政府給出的條件,因為政府給的補償價還不及市場價的50%。公安機關刑拘我媽的理由是企業抽逃資金,現在案件已經移送至海城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據當地村民介紹,目前除王守林和姜涉芬家外,還有9戶居民因沒有與政府開發的商業項目達成拆遷補償協議,都接到了城建局撤銷房產證聽證會的通知。如不達成補償協議,這幾家的房產證都有可能被撤銷。
被采訪者均認為,其實政府是為了拆遷,才將他們的合法房屋通過行政手段變成了違章建筑,真實目的是為了減少拆遷補償費用。
十多年前在西柳鎮投資的王守林告訴記者,1997年,他投資獲得的2800平方米國有土地使用權,他在這一區域內建設了近4600多平方米房屋,開辦了彩印廠和招待所,同時還與西柳鎮糧庫聯建,取得了840平方米的房屋產權,上述房屋均有房產證。
海城市村鎮建設辦公室主任李啟龍告訴記者,撤銷上述房產證主要是因為房屋登記時建設手續不全,土地用途使用不合法,沒有規劃、沒有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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