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原副局長陶校興受賄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陶校興因受賄1045萬余元財物,被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違法所得予以全部追繳。

在今天法庭上,陶校興神情淡定。據公開資料顯示,1998年,47歲的陶校興調任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副局長,后又先后擔任上海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副局長、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長。
起訴書顯示,2000年4月至2008年10月,陶校興利用職務便利,分別收受孫鎮躍、顧紀興、楊德興、徐雪青等人人民幣328.5萬元、美元3萬元、港幣50萬元、在建商鋪一套、卡地亞手表一塊,合計人民幣1045萬余元。
上海房管副局長陶校興被曝與樓脆脆事件有關
2009年6月27日,上海閔行區蓮花南路羅陽路口一在建13層樓房整體倒塌,記者多方調查證實,陶校興和樓盤開發商有利益關聯。
上海房管副局長陶校興建隱秘別墅供陳良宇享用
過去數年里,意欲插足上海灘房地產的某些政商力量,多是在上海市房管局副局長陶校興等人的操作下實現利益。在上海政界,像陶校興等房地系統官員通過超低折扣擁有多套房子,已是公開的秘密。陶校興曾在松江安排建設一個隱秘的度假別墅,供陳良宇專享。
陶校興名下擁有29套高級公寓及別墅
據記者了解,其已被查出涉嫌受賄600余萬元,名下另擁有29套高級公寓及別墅,刷新了殷國元億元身價的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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