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朝輝認為,目前不少央企、地方國企對于在民企看來存在不確定性風險的保障房項目,依然投入,除了企業性質所需承擔的地方保障責任外,這些企業客觀上擁有與地方政府“討價還價”的途徑和資格,這是其他企業所不具備的。
并非所有地方國企都愿意參與保障房。一位上海國資上市企業房地產相關投資部門的人士就告訴本報記者,“如果沒有政府明確要求,我們一般不做保障房項目,除非是集團母公司為了通過開發保障房項目盤活手頭的存量工業等非商品住宅用地。要去公開市場上拿土地做保障房項目,幾乎沒有國企會很愿意。”
據國家審計署最新公布的審計報告,8個省區16個城市中,有10個城市2010年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用地計劃未全面落實,實際少供地7335畝。4個城市保障性住房、棚戶區改造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設用地未按規定達到住房建設用地供應總量的70%。因管理辦法不完善、配套設施不健全、部門協調不力等,有4407套廉租住房被違規租售或另作他用,有4247套廉租住房分給了不符合條件的家庭,還有4428套保障性住房長期空置。一些地方保障性住房資金管理也不夠嚴格,此次審計共發現少提取廉租住房保障資金21.49億元,多申報和挪用等問題金額0.9億元。
這些問題讓許多企業望而卻步。不同性質的房企,不能、不愿或不敢參與相應特點的保障房項目背后的關鍵原因,就在于保障房體系本身還有太多需要進一步完善的地方。
“地方政府手里能夠自主支配的,是土地。而地方政府的管理者們也明白,只有給開發商點"好處",才能讓開發商來參建保障房。而這"好處"并非保障房自身杯水車薪的盈利,最實惠的也還是土地。”張宏偉直言。
資金瓶頸依然是目前保障房工程面對的第一大難題。據用益信托工作室最新報告測算,目前保障房資金主要通過三個途徑解決,一是中央財政撥款約占總投資的10%;二是住房公積金貸款約為10%;三是各地政府土地出讓金中劃撥10%~20%,由此結合相關官方披露的數據測算,除政府資金外,保障房建設還存在著8000億的巨額資金缺口。
有關部門一周之內兩次從政策方面為保障房建設開辟融資渠道,張宏偉則認為,盡管政策上為保障性住房在融資渠道上敞開了大門,但這兩種渠道的融資規模,尚不能證實可以支撐保障性住房這么龐大的工程。“地方發債支持保障房建設不像商品房那樣有利可圖,同時由于資金監管等體制上尚不完善,會帶來一系列問題。”
中房信分析師崔琳指出,未來保障房的政策走向直接取決于2011年保障房完成情況,但從長遠來看,保障房政策的成敗與否,則更多的在于后期的持有及運營,前期建設和投入力度越大,后期持有風險也越大。“首先體現在分配機制上,保障房對現有公共政策帶來極大的考驗。其次,就目前來看,保障房后期管理上往往以政府為主導,而非走市場化運作路徑。政府對保障房的持續運營和維護能力,是個考驗。”
大部分房企缺席保障房的現狀,絕不僅僅是社會責任層面的問題。據本報記者了解,原因恰恰在企業主動意愿之外不愿被提及的一些方面。
保障房工程規模龐大,除了政府相關的投入以外,需要更多社會、市場的廣泛參與和推動,這也是目前推動保障房工程的一個共識。但在實際操作中,多數地方的保障房項目主要開發企業,依然是本地國資背景的房企,包括一些政府機構旗下的相關開發企業,市場化的開發商尤其是民營企業,參與的比例相當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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