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建設土地資金是硬件 地方政府態度是軟件(3)
2011-07-23 來源:0352房網 編輯:宋羽欣
“現在最令人著急的是拿不到基礎數據。”汪利娜說,住房市場建設和搞保障性住房好幾年了,一直都看不到基礎數據,我們的存量住房市場的規模、結構?到底有多少人需要保障性住房?家底清,我們的政策制定才有依據。也許,正是這種模糊的政策制定,衍生出了種種保障房的怪現象。
“現在很多地方以保障房之名行福利分房之實,造成了體制上的逆向回歸,這需要我們警惕。”陳國強說,或許,我們不該盯著保障房的數字,而應該看看究竟有多少中低收入家庭通過保障房解決了住房問題。
按照汪利娜的設計,出租型的保障性住房可以實行政府指導價,也可以將部分定價權交給負責運營的企業。因為受益群體不同,可以實施差別定價,按照不同家庭的實際收入狀況與不同需求進行定價。當一個家庭收入狀況不好的時候,可以申請廉租房或公共租賃房,可以根據財力大小選擇不同檔次的廉租房和公共租賃房。當這個家庭收入狀況得到改善,則可以離開保障性住房體系,通過商品房來解決住房問題。只有保證保障性住房經濟上可行,才能實現可持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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