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有一定的底線,而最近新出臺的北京市公租房新規,也有了自己的道德底線,違規者,將面臨5年內與保障房絕緣的慘劇。
10月21日北京市發布的《加強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與管理的通知》設定了保障家庭不得觸犯的“道德紅線”,一旦越界,5年與保障性住房無緣。其中,屬于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人員的,通報其所在單位,移交監察部門處理,情節嚴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查作假:收回住房補交租金
對弄虛作假、不如實申報家庭收入、住房等情況以及偽造相關證明的申請人,由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取消其申請資格,并通過媒體公示,記入信用檔案,5年內不得再次申請保障性住房;已配租公共租賃住房的,由產權單位收回住房,并按照兩倍公租房租金標準補交租金。其中屬于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人員的,通報其所在單位,移交監察部門處理,情節嚴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鑒前車:單列篇幅劃“禁區”
地鐵5號線,北端是最大的經濟適用房居住區天通苑,南邊是保障房項目萬科紅獅家園,一南一北一老一新的兩處保障房項目,同樣也是京城兩處著名的出租房聚集地。北京市自1998年房改以來一直堅持大規模建設保障房,但其保障房分配乃至后續管理一直飽受專家學者詬病,甚至出現海淀某個廉租房項目入住消息剛刊登,招租的負面報道隨之而來的現象。前車之鑒,對于“公租房”這個保障房的新生力量,北京市這次在政策里單列篇幅劃出“禁區”。
解合同:“空改轉”均屬違規
政府出錢出力提供的便宜房子,租房人也不能不愛惜或者空著不住。通知中同時明確指出,承租家庭擅自改變房屋居住用途或房屋結構的;將房屋轉租、轉借他人的;連續3個月以上在公租房內居住不滿30天的;累計3個月未按照合同約定交納租金以及出現其他違反相關規定和租賃合同行為,區縣住保管理部門5年內不予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公租房產權單位可以按照合同約定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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