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前不久,審計署發布了2012年度“1號公告”,其中直指2010年度保障房專項審計中發現的諸多問題。因此,審計署已經連續多年就保障性安居工程情況進行審計,并且會在2012年持續審計下去。
據審計署相關人士介紹,除了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整改之外,審計署還就保障房調查中出現的諸多問題,進行了總結,并形成建議與住建部、國土部等相關部門一起探討保障房相關制度的完善,從源頭上杜絕保障房分配管理的問題。
分配管理問題突出
記者獲悉,審計署正在就2011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資資金使用情況展開審計,2011年全國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財政投資約為1522億元。違規使用和閑置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分別占總數的3.49%和1.65%。而實際上,根據2011年底全國保障房的初步審查結果顯示,上述比例可能還將更大。
上述“1號公告”中指出,關于政府投資保障性住房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稱,違法違規租售的8654套廉租房,已清退收回8353套,占比96.5%等;閑置的4428套保障房中,3338套已經分配入住或列入分配計劃,占比75.4%。
除此之外,保障性住房資金審計中,報告指出,對于部分地方政府少提取廉租住房保障資金21.49億元問題,已經補提11.19億元,占比52%,而多申報和挪用的0.9億元資金,已全部歸還或調整安排用于廉租房建設。
對于補提資金數額較少,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表示,地方政府少提取的廉租房資金并非完全屬于違法違規,一是經濟發達城市的土地出讓凈收益基數較大,即使降低提取比例,也可以滿足廉租房資金需求;另外,是部分城市沒有對土地出讓收益進行準確核算,致使資金少提。
保障房審計問題嚴峻
隨著保障房建設規模的不斷擴大,上述審計署的人士介紹,保障房審計和整改工作也將逐漸成為審計署的重點項目。根據整改結果,上述審計署的人士進一步介紹,此次整改的力度較大,效果明顯,但保障房審計凸顯的問題依然嚴峻,其中分配管理的問題尤為突出。
上述審計署相關人士表示,審計署正在進行的“2011年度全國保障房建設的專項審計工作”要求:審計范圍將涵蓋保障房建設到后期分配運營的各個環節,保證審計的全覆蓋。無論從審計內容覆蓋、涉及的城市數量以及審計的時間跨度,保障房的專項審計的規模都在不斷擴大。
針對保障房分配管理審計存在的問題,上述審計署的人士介紹,審計署已經形成了總結建議遞交住建部,共同探討保障房分配管理的諸多問題。“2012年,住建部和監察部將聯合進行檢查,強化使用管理,對于違反規定出售轉借、出租、閑置保障性住房的,按有關規定和合同收回。”一位接近住建部的人士如是說。
以北京為例,數據顯示,自1998年推出經濟適用房以來,購房者中有84%屬于中低收入家庭,有16%屬于高收入家庭。不過,在住建部政策中心主任秦虹看來,除了加強審核、公開公示接受社會監督之外,也需要加強保障房分配管理的立法研究,加強處罰力度,提高違規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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