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在投資主體中增加上市公司選項。為做好與上市房地產企業用地審核等相關工作的銜接,在現有投資主體性質分類的基礎上,增加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的選項。
4.在行業分類的基礎上增加產業目錄的分類。為進一步加強對產業結構調整的跟蹤分析,以發改委的產業目錄為基礎,在工業用地的基礎上增加產業目錄分類。
5.增加土地出讓價款繳納情況的跟蹤監管。在土地動態跟蹤監管信息中增加土地出讓價款實際支付情況的監管,跟蹤采集土地出讓金實際繳納情況。
6.建立與土地供應政策匹配性校驗。根據土地供應規模、開竣工時間約定,出讓金繳納進度等供應政策,將其與具體的供地項目相關聯,對于不符合供應政策的項目設置提示功能。
7.建立與工業用地最低價的關聯關系。按照行政區劃,將各個土地級別的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與供地的具體價格相關聯,跟蹤工業用地最低價的執行情況。
8.完善儲備土地的信息采集。在儲備土地的面積上,按待開發面積、正在開發土地面積和完成開發土地面積進行填報。在儲備土地的資金收支上,按土地出讓收入、國有土地收益基金、舉債的貸款、其他資金和利息收入分類填寫資金來源,按土地價款或征地拆遷補償費、前期土地開發費用、貸款利息支出和其他費用分類填寫資金支出情況。
(二)建立靈活的報表定制系統
根據系統采集數據的情況,結合土地市場熱點、難點問題,進一步細化報表定制系統,及時形成支撐熱點、難點問題分析和形勢判斷的統計報表,并定制不同類型分析模板,共享分析成果。重點開發能夠反映以下信息的信息產品:
1.土地供應總量、來源、結構和分布情況;
2.土地供應的行業分布和投資主體情況;
3.土地供應的地面地價和樓面地價情況;
4.土地出讓價款收繳情況及總量、結構和分布情況;
5.土地開工、竣工情況;
6.土地閑置狀況、原因及分布情況;
7.分國務院和省級政府審批土地的批而未供情況;
8.土地儲備情況。
(三)完善信息發布方式和發布內容
1.進一步擴大信息公開范圍。調整中國土地市場網的網頁設計,將原來在監測監管系統內運行的受讓人、位置、面積、用途、成交時間、成交價格、土地價款繳納情況、合同約定開竣工時間、實際開竣工時間和閑置土地處置情況及時在部門戶網站中的中國土地市場網專欄對外發布。
2.發布權威市場信息產品。充分利用土地市場動態監測與監管系統數據,圍繞領導同志關注的、社會公眾關心的問題,及時開展監測分析,專題發布相關信息產品,切實引導社會輿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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