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房屋拆遷頒布條例 不得隨意斷水斷電
發布時間:2015-01-09 來源:0352房網 編輯:阿紫
摘要:1月4日,相關媒體從
山西省住建廳了解到,為了規范國有
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活動,維護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的合法權益,《山西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草案)》面向社會征求意見。《條例(草案)》中第二十七條【補償與搬遷】中明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
同時,該《條例(草案)》規定,征收補償方案應包括:房屋征收范圍、實施時間、補償方式、補償標準、補助和獎勵、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及選購辦法、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用于征收補償的資金應當足額到位、專戶存儲、專款專用。采用房屋產權調換方式補償被征收人的,產權調換房屋的價值應當計入征收補償費總額。
房屋征收范圍確定后,被征收人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實施新建、改建、擴建、
裝修房屋,或實施轉讓、出租、析產、抵押、典當、改變用途等違法及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的行為;違反規定實施的,對違法及不當增值部分不予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