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看文章
業主為了維權,開通了維權QQ,在網上達成了一致的維權意向。沒想到他們的聊天記錄卻成了開發商相要挾的把柄,這究竟是怎么回事?
2009年以來,張女士等人陸續購買了位于昆明市教益路的戎錦花園小區商品房。按照購房合同約定,開發商的交房日期是去年8月。可到了交房期限,開發商卻沒能如期交房。為此,業主們每天可以領到10元的補償款,但這樣的補償讓業主們很不滿意。
為了維護自己的權益,部分業主開始通過QQ商議維權事宜,并建立了專門的QQ群。很快,其中的19名業主達成一致,委托律師將該小區的開發商云南匯錦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請求判令開發商提高延期交房的違約金、依法確認小區公共部分所有權歸屬業主共有和判決被告出示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房屋質量合格證等13項證明。
昆明戎錦花園小區的19戶業主集體狀告開發商后,該小區開發商手持小區業主在QQ群里的聊天記錄,將其中一名業主代表張女士和業主們委托的劉律師告上法庭,索賠100萬元。 開發商認為張女士和劉律師的維權行為,已經影響到開發商的聲譽,致使部分業主退房。而兩被告則認為,自己的行為只是正常的維權行為,并沒有侵權。
業主的造謠詆毀侵害開發商名譽
此前,五華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這起案件。開發商稱,他們有合法的開發資質,辦理了各類證件以后,才開發戎錦花園小區。但張女士卻邀約上百名業主到戎錦花園小區進行鬧事,跟業主們稱他們的項目沒有任何手續,讓業主找原告退房等。與此同時,劉律師向鬧事的上百名業主散發律師名片,要每戶業主先交1萬元律師費給他,并伙同張女士對原告進行造謠詆毀。開發商認為,張女士和劉律師的行為已經嚴重損害了戎錦花園開發商的名譽。為打這場官司,戎錦花園開發商把業主們的Q Q聊天記錄裝訂成一本“書”,到公證處進行了公證。
法庭上,原告方稱,目前已經有三戶業主要求退房,致使原告的名譽權受到嚴重損害。因此,原告請求法院判令兩被告立即停止侵害,消除影響,并通過媒體向原告賠禮道歉和賠償經濟損失100萬元。
業主維權后不久,戎錦花園的開發商也很快提起了訴訟。開發商手持業主們在QQ群里的聊天記錄作為證據,起訴張女士及業主們委托的劉律師。
開發商提供虛假證言
8月7日,五華區人民法院再次開庭審理此案。為了證明兩被告確實對開發商構成了侵權,除了QQ群聊天記錄外,開發商還出示了3名業主的證人證言。對于3份證人證言,被告張女士對其真實性提出了質疑,她認為證言是“虛假”的,他們下一步將向公安機關報案依法追究“偽證人”的刑事責任。
庭審過程中,張女士的業主身份也成了雙方爭議的焦點。開發商認為張女士并不是小區的業主,而是一個局外人。對此,張女士向法庭提交了一份由丈夫馬某出具的“情況說明及證明”材料,證明她也是涉案房子的主人,她的維權行為已經經過了丈夫的授權。此外,張女士也出具了自己的結婚證來證明自己并不是局外人。
8月7日的庭審主要圍繞兩被告“維權行為”是否對原告構成侵權展開。原告方認為,張女士和劉律師在維權過程中發表的言論及采取的行為,已經構成嚴重的侵權。而張女士承認自己說過過激的語言,“但情緒激動不代表謾罵。”她認為自己在QQ上的聊天記錄主要是要房產證,她沒有說過開發商的所有證照是虛假的,她只說過開發商的規劃驗收過不了和整體的驗收過不了。
張女士認為,她沒有捏造和虛構事實,講的都是事實,所以不存在侵害開發商名譽的問題。而劉律師則認為,他作為律師正常代理案件,代理程序都是合法的,所以不存在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