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作為個人養老的一種模式,“以房養老”興起于上世紀80年代,因養老問題的日益嚴峻,在我國也一再引起關注,并在各地都曾有過試行,但最后都不了了之。
據媒體報道,中信銀行近日推出針對中老年人的專屬借記卡“信福年華”,并宣布在國內試點“以房養老”業務,凡年滿55周歲的中老年人或年滿18歲的法定贍養人以房產作為抵押,就可向銀行申請貸款用于養老,不過目前該項業務總體業務量不太大。
據了解,老人把房屋抵押給金融機構后,中信銀行將根據所抵押房產的價值和合理的養老資金確定貸款金額,累計貸款額最高不超過所抵押住房評估值的60%,且每月支付的養老金不超過2萬元。借款人只需按月償還利息或部分本金,貸款到期后再一次性償還剩余本金。如果到期后不能償還本金,將以所抵押房產處置后資金償還銀行貸款。
北京市民政局網站10月21日發布“十二五”時期老齡事業發展規劃,首次提出“以房養老”的概念,鼓勵商業保險企業、商業銀行或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開展“以房養老”試點業務。北京市老齡辦相關人員表示,目前正在對“以房養老”進行論證研究,針對企業的相關鼓勵措施也在研究中。
規劃提出,鼓勵商業保險企業、商業銀行或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建立公益性中介機構,開展“以房養老”試點業務。同時,也鼓勵發展商業性老年保險,支持商業保險企業開發推廣老年人意外傷害保險產品,并采取政府引導、個人交費、企業讓利相結合方式,試點探索建立長期照料護理保險。
對于此次在規劃中提出“以房養老”,北京市老齡委相關人員表示,這并不是說政府部門要去開展,而是由政府來鼓勵企業等相關機構去試點開展這項業務。
“以房養老”到底如何運作?中信銀行在北京等城市正在進行試點。
2007年10月,石景山區試點首家通過房屋租賃方式提供養老服務的新型服務模式,該模式在石景山壽山福海國際養老服務中心率先推行,該項目被稱作“養老房屋銀行”。其服務模式是,由該服務中心與地產經紀公司合作,對老人的房屋進行出租或代賣,所得的房租或房款返還給老人,以抵免在養老院的所需費用,或由老人自行處理。
10月21日,記者致電壽山福海國際養老服務中心,該中心人員稱,該項目確實在推出之后沒多久就因問者寥寥早已中止。但2008年1月,有媒體報道“養老房屋銀行”項目一直無人問津,因為“很多老人舍不得把房子給外人住,對中介機構也不信任”。
“‘以房養老’現在存在很多爭議,比如房屋70年產權等問題,但在國外,這種模式在解決養老方面確實取得了很好的成效。”相關人員表示,北京市正在對“以房養老”進行論證研究,以理清其發展的一些問題,同時也考慮研究一些針對企業的鼓勵措施。
不過該項業務申請的門檻較高,辦理該業務的申請者至少須有兩套以上住房,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10年,貸款也必須用于養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