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委員:房產稅可以為地方政府開拓新稅源,這對于解決土地財政有作用。但開征房產稅的主要用意其實并不在降低房價。幾十年城市化下來,中心城區的房價一定是總體上揚的,房產稅本身無法改變房價上漲趨勢。房產稅的意義在于,為我國建立起一個不動產稅的框架,形成比較合理的、成型的地方稅體系,為分稅制改革配套。
點評:重慶、上海房產稅試點一月有余,限購政策在全國30多個城市也已陸續出臺,主要城市的成交量回落,但房價仍未發生轉折性的變化。政策效果如何,有待時間檢驗。房價高企需要重拳出擊這毋庸置疑,但揮出的重拳能否打在七寸則考驗著調控的智慧。
打擊投機是否誤傷正常需求?
焦點:提高二套房信貸成本的同時減少首套房貸的利率優惠;限購與否以擁有住房的數量和戶籍為標準……旨在打擊投機的各項舉措是否對改善型商品房需求產生了嚴重的誤傷?
●河南臺興房產有限公司董事長王超斌委員:首套房的優惠取消,加大了普通人的購房成本。而“限購令”,則更是在大城市筑起了一道籬笆墻,把許多有正常購房需求的外來人員擋在了外邊。以戶籍標準為例,有人在北京工作了三四年,但因為拿不出五年的納稅憑證就不能買房,人家給北京作出貢獻,不讓人家買房沒道理。
●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金融系主任李稻葵(微博)委員:房地產限購的本質是局部性的資本管制的機制設計。以差別化房地產貸款利率為例,它對不需要貸款的投資者無可奈何,也管不了從其他渠道融資的投資者。“限購”是常規調控手段失效的情況下所能采取的最后一劑藥,在目前地產價格持續攀高的形勢下,“限購”就像給高燒病人的一劑退燒針,有其副作用,但無疑是必需的。
點評:作為一項力度空前的調控政策,無論是“限購”還是“限貸”,無疑都是把雙刃劍——不合理的需求被壓制,合理的需求難免會被誤傷。調控樓市,如何把付出的成本降到最低,把調控的效果放到最大,需要在實踐中進一步摸索和完善。
房產稅能否用于建保障房?
焦點:房產稅一旦全面鋪開,意味著地方政府有了穩定的稅源,這部分新增的地方財政應該用在哪里?
●山東經濟學院房地產經濟研究所名譽所長郭松海委員:長時間以來,地方政府之所以在保障性住房的建設上不積極,一是舍不得拿出能夠創收的土地,二是舍不得拿出有限的財政。開征房產稅在一定程度上,能夠解決土地財政的問題,成為地方政府重要而穩定的稅源,這對于地方的廉租房、公共租賃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設無疑是個利好消息。不僅如此,這部分稅收還可以像許多國家和地區一樣將用于與公眾利益相關的教育、衛生基礎設施等公共服務支出。
●河南弘昌集團董事長陳世強委員:增加財政收入容易,增加財政支出往往是件難事。房產稅征收可以減輕只靠土地搞財政的壓力,但卻沒法從根本上解決這樣一個問題。之前收取土地出讓金時就曾明確規定,要拿出一定的比例用于住房保障建設,可執行的效果并不令人滿意。因此,要征收房產稅,就必須明確房產稅這部分財政收入的支出用途,不能把它簡單的納入預算,變成行政支出或是轉作他用,應該明確這部分稅收用于住房保障的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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