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傳統的“金九銀十”遭遇慘淡的黃金周樓市后,包括房企、地方政府在內的各相關方都感覺到了形勢嚴峻。在國務院以及住建部負責人多次明確“限購政策短期不會放松”的背景下,廣東省佛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宣布有限度地放松了之前定下的“限購政策”,從而佛山市也成為限購政策實施以來首個宣布放松限購政策的城市。
有人說,這次佛山松綁政策被叫停是有上層領導的連夜指示。這是可能的,如果佛山自己估計不會有這樣的覺悟。這次松綁政策被叫停我認為,不是政策本身的問題,而是因為佛山開創了一個不好的先例。結合上邊的分析,我覺得佛山松綁的這些政策,應該在出臺了相關稅收制度之后再執行,我們一定要相信,以后絕對不能再讓樓市無限制的炒來炒去了,未來一定要建立一個穩定、均衡、人人能買房的市場。
這次的政策沒有過夜就被廢止,讓我想起2007年住建部也有過一次政策出臺一天就被廢的先例。2007年1月9日,建設部網站公布《90平方米以下住宅設計要點》(征求意見稿),在這份旨在貫徹落實90平方米以下中小套型住宅政策的文件中,部分地區的小戶型面積標準在乘以相應的系數后,有所放寬,最高可達90平方米的1.19倍,約107平方米。
90平方米等于107平方米,正當房產商們連聲叫好,專家們眾說紛紜,百姓則困惑不解的時候,1月10日下午,建設部新聞發言人宣布廢除原意見稿。二十四小時之內建設部就否決了原來的文件,這樣的速度令人大跌眼鏡。
類似的例子還有一次是,關于第二套房的認定標準的。2007年9月27日夜,中國人民銀行網站發布重要公告,央行聯合銀監會發布“關于加強商業性房地產信貸管理的通知”。10月12日央行、銀監會等監管部門就“第二套住房”的認定標準達成共識。據稱,監管層定下的“三點基調”分別是:一、公積金貸款不列入認定是否為第二套住房的參考項。二、已結清借款的購房者仍可算作第一套住房貸款者。三、夫妻雙方只要有一方仍有房貸未結清的,再貸款購房需算作第二套住房。
但是兩個月之后,12月11日,央行、銀監會聯合又發布了《關于加強商業性房地產信貸管理的補充通知》,《補充通知》對“二套房”的判定給與了一個明確的標準,即“第二套房貸”指的是在央行征信系統中有過一次房貸記錄的購房者再次貸款購房的行為,而并不是此前一部分人理解的“在同一家銀行辦理兩次購房貸款”,也就意味著絕對不會出現貸款人在工行買“第一套”,又在中行再買一個“第一套”。同時確定“第二套房貸”是以家庭為單位記數的,而不是像以前各個商業銀行確定的那樣以人為單位,比如以夫妻、子女名義購房都不算第二套房。
10月11日上午,佛山市住建局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我市房地產市場調控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于10月12日起放寬限購條件。我認真研讀了每條政策,發現不算是調控政策的根本性放松,只是放松了部分居民的購房限制,房貸政策都沒有變化,也沒有給炒房行為開口子。其實這是一個規范居民持有房屋的政策。
這個政策出臺不到一天,尚未執行一下就被叫停。11日23時24分,佛山市住建局網站上發布了《關于暫緩執行〈關于進一步加強我市房地產市場調控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對出臺松綁政策作出了說明。對放松7500元/平方米的商品房限購的說明為:“引導市場的合理結構,引導市民理性消費,鼓勵中低價位產品推出市場。”另外,“基于全市的一、二手商品住房市場結構考慮,促進辦理房地產權證5年以上的二手房流通,合理引導市場梯度消費。”但“為進一步征詢社會各界意見,并綜合評估政策影響,我局決定暫緩執行”該通知。
但是這個政策在這個時候推出來,確實也不是時候,雖然佛山的這個限制以后再看肯定會放開,但是現在這個時候會容易給別人一個錯誤的信號。比如引進人才可以買一套房,不受限購政策限制,其實確實沒有多大的限制意義,因為按照佛山的限購政策,只要一年的社保、或稅收記錄就可以買房,這對引進人才根本不算什么。
如果引進的緊缺人才都不能得到買房的優先,甚至沒有優惠,怎么引進人才?以前深圳等地引進人才還是免費提供住房的,現在買套房都不行,這對小城市引進人才極為不利,這樣的限購就有了負面影響。
當然,這方面的例子我們還可以找出很多,那些政令不通,各地對抗中央政策的事情還有很多,比如關于各地上報限制房價的問題,當時70多個城市不但即使上報的沒有幾個,而且上報的也罷限制房價目標搞成了漲價目標。而上個月要求二三線城市出臺限購政策的通知,但今天也沒有幾個城市上報出來。
樓市之亂可見一斑,路漫漫其修遠兮。說句說實話,我是支持限購政策的,但是我認為這是一個短期政策。雖然是短期政策,但是我也反對以后人們可以無限制的購房。那么怎樣保證限購呢?就是要從制度上讓人們沒有超購的沖動。這可以從稅收上下手,比如出臺房產稅、遺產稅,加大持有多余房屋環節的稅收,加大交易環節的稅收。
房子本來就是住人的嘛,非要讓一部分人通過炒賣炒買房屋掙大錢,太不人道了。因為有人炒房掙錢,就一定有人因為炒房買不起房,讓一部分人掙錢,卻要剝奪另一部分人住房的權利,這怎么能允許嗎?我一直不明白為什么總有一些專家學者跟著開發商大佬一起推高房地產投資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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