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的成本包括土地出讓金、建筑安裝費、銷售代理費、廣告宣傳費、內部管理費、政府稅費以及一些不可預期費用等,這些成本再加上開發商的利潤就是最終的銷售價格,要想降低房價,就必須想辦法減少這些部分的費用。在這些房價的組成部分中,容易“吸水”助漲高房價的部分有三個:土地出讓金、政府稅費、以及開發商的利潤。
樓市調控正進行的如火如荼,嚴厲的政策使得開發商與購房者幾家歡喜幾家愁,隨著調控效果的逐步顯現,目前已有多地房價開始出現下調,開發商更是喊出“零利潤”甚至“賠本銷售”的口號,似乎房價已經觸底。但房價的“底”到底在哪里,開發商的話顯然不能信,其實房價無非是“成本”加“利潤”,只要成本公開,房價的真實水平就可一目了然。
單靠開發商得不出真實成本
三個部分中,涉及到開發商只有利潤一項。房地產的暴利人所皆知,雖然并不是大家想象的那樣夸張,但比起一般行業來還是要“富得流油”,恐怕只有某些壟斷行業才能壓得住。國家可以制定政策讓開發商公布成本,這樣房價就會公開透明,消費者心里也就會有底,但是話又說回來,誰都知道政策好定難執行。
如果僅是硬性要求開發商公布成本,將很難取得實效,因為開發商可以通過隨意更改數據、抬高“成本”來降低“利潤”,缺少了監督,這一切都將流于形式。因此,政府的物價部門、審計部門等都必須要負起責任,保證成本的真實和公開,嚴厲懲處弄虛作假行為,只要政府有作為,將對樓市調控大有益處。
助漲高房價的三個部分中,有兩項涉及到政府,包括土地出讓金和政府稅費,這樣看來,政府對房價的影響要大于開發商,因此,在要求開發商公開成本的同時,政府更應該以身作則,公開與房地產相關的利益所得。
政府更應對房地產稅費公開
在土地出讓方面,政府處于壟斷地位,坐視地價飛漲從而直接導致房價飆升。至于稅費問題,在國外,與房地產相關的費用一直堅持“明稅少費”原則,政府征收的費用大概占房價的2%左右,在很多西方國家,這些費用都會被納入財政預算,有明確的使用方向和范圍。
反觀我國,與房地產相關的稅費與日俱增,各種名目的收費達50多種,涉及20多個部門,稅費占到房價的20%多,而征收這些稅費的法律依據、征收標準以及稅費的最終流向等都是不明不白,各部門可隨意操作,沒有任何監督。政府征收的土地出讓金和各種稅費占到房價的一半左右,這些費用和開發商的暴利一起構成現在畸形的房價,
樓市問題,政府有很大責任。調控房價,除了要打擊投機、抑制開發商暴利外,政府更應主動讓利于民,減免不必要的收費,改革土地出讓競爭制度,減少土地開發成本,并形成一定機制,嚴格監督稅費流向,嚴懲房地產市場腐敗現象,為房價回歸合理負起應負的責任。
大眾對于樓市盲目,就在于中國的樓市充斥著迷霧、缺乏透明,百姓的知情權沒有受到重視。我國樓市的問題很多,并不是僅僅公開成本就能解決一切,但成本公開對于房價回歸合理絕對有促進作用,只要對樓市以及經濟健康發展有益的方法,都是值得應用并推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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