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車用天然氣價格調整 上限為每立方米4.75元
發布時間:2014-10-17 來源:大同晚報 編輯:木子
摘要:根據《
山西省物價局關于
調整我省部分天然氣經營企業供車用天然氣加氣站
銷售價格的通知》精神,
大同市物價部門對車用天然氣最高價格進行了調整,零售價上限為每立方米4.75元,企業可上限之下自主定價。
為進一步理順車用天然氣價格與成品油價格的比價關系,引導車用天然氣合理消費,經
大同市政府同意,市物價局從10月10日起,將大同華潤燃氣有限公司、大同富康有限責任公司所屬加氣站車用天然氣最高零售價格調整為每立方米4.75元。物價部門規定,大同市車用天然氣銷售價格實行最高零售價管理 ,車用天然氣企業可在不超過最高零售價格的基礎上自主確定零售價格。
與此同時,大同市要求各級價格主管部門加強對車用天然氣價格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擅自漲價、變相提價等價格違法行為從嚴查處,切實維護車用天然氣價格的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