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樂清10歲小孩獲批經適房資格一事最近吵得沸沸揚揚,是政府部門存在暗箱操作還是另有蹊蹺成為公眾關注的重點。
8月23日,樂清市房管部門在當地報紙刊登了一則《樂清市樂成鎮2010年度經濟適用住房申請購買實施方案》,方案中,公布了2010年度通過審批獲得經適房購買資格的148位戶主名單。但有市民根據公示中身份證號碼信息發現,第64位的陳某還是一名年僅十歲的小孩。
根據樂清市經濟適用房的申請條件中所規定“申請人必須是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一條,網友質疑房管部門暗箱操作。
“溫州樂清10歲小孩獲批經適房資格”一事近日在網絡瘋傳,樂清市住房建設局分管負責人今天向記者表示,10歲小孩申領經適房資格已被取消,房管部門已經對公示名單進行再查。但他同時強調,陳某家確屬低收入家庭,不存在暗箱操作。
據悉,樂清市樂成鎮本次推出經適房共有296套,經過媒體等各種渠道公告后,有216戶申領,其中68戶條件不符。而在撤銷陳某的經適房資格后,目前還有147戶在公示名單內。
記者了解到,陳某戶口所在社區為樂清市樂成鎮北城社區,該社區主任林希平也向記者確認了這一信息。“陳家中沒有房子,陳某母親沒有工作,平時打零工賺錢。母女倆目前是租住在另一個社區。”
8月25日,樂清市房管部門取消了陳某的申領資格。樂清住建局分管負責人表示,“出現這一情況是我們中間審核有點失誤,28日起,我們已經開始對公示名單中剩下的147戶家庭資料進行再查,在10天公示期內,也歡迎市民監督。公示期過后,我們還會進行核查。”
對此,樂清住建局立即展開調查。調查發現,陳某確為10歲小孩,為非農戶口。其父已于2005年因車禍去世,其母為農業戶口,與陳某分別單獨立戶。“但社區以母子倆為家庭進行申報,條件基本符合,所以陳某成為公示名單中一員。”“但陳某家確屬低收入家庭,并且沒有房子,這中間沒有什么暗箱操作。”樂清市住建局分管負責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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