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3日,廣州國土局宣布從2010年的3月1日開始調整基準地價,基準日為2009年7月1日,這就意味著距離上次調整,已經過去約18個月的時間,而2008年以來,兩次調整時間間隔最長的一次也只有不到1年時間。
記者8月3日獲悉,此次擬上調的土地基準地價基準日將由2009年7月1日調整至2010年7月1日,廣州商業、居住、工業用地基準地價平均價格水平分別為5356元/平方米、2085元/平方米、471元/平方米。
中心城區商業、居住、工業用地基準地價平均價格水平分別為10297元/平方米、3364元/平方米、692元/平方米,上調幅度為64.3%、110%和2.7%。
這是繼2004年首次制定土地基準地價規則以來,廣州第5次調整基準地價,前4次分別為2006年、2008年、2009年以及2010年,其中,本次針對中心城區居住用地基準地價的調整幅度堪稱歷次之最,此外,商業用地基準地價也是首次突破萬元大關。
這也是繼2010年3月之后,廣州再度上調土地基準地價,其中最大上調幅度達到110%。
高力國際(廣州)調研及咨詢部陳厚橋指出,基準地價更多意義上只是具有指導意義的“保底價格”,所以具有一定的滯后性。陳厚橋表示,調高基準地價只是證明土地價格在穩步上漲,對樓市的影響有限,但他同時指出,由于基準地價可以作為土地交易的指導價格,所以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政府的土地出讓。
中投顧問房地產行業研究員韓長則指出,廣州此次延時上調基準地價,主要原因應該是在2010年10月份開始,廣州市進入限購,再加上相關土地政策接踵而至,調整基準地價將有可能導致群眾對中央房地產政策產生質疑,出于政策的連續性考慮,推遲上調基準地價是必然的結果。
此外,基準地價能否真實反映當前的市場水平成為外界爭議的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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