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價格回落到什么程度才算是達到了調控目標?另外,面對經濟增速放緩和地方財政壓力,樓市調控會不會半途而廢?
溫家寶:出于一種責任感,我最近把從2003年開始的房地產調控認真地回顧了一下。其實我們在2003年已經提出了6條調控措施,2005年又制定了“國八條”,2006年又制定了“國六條”。
但是,為什么調控不見成效?群眾也在責怪我們,說房價越調越高,政策不出中南海。我聽了感到十分痛心。我覺得房地產市場關系到財政、金融、土地等各項政策,涉及到中央和地方的利益關系,涉及到金融企業和房地產企業的利益,調控的阻力相當之大。
為什么這兩年房地產調控在艱難中看到一點曙光,有所進展,首先是我們調控的決心堅定而不動搖;其次,我們抓住了抑制投機和投資性需求這個要害問題,采取了有針對性的政策措施。
對于房地產市場,我有個基本看法,那就是:中國有13億人口,又處在工業化和城鎮化快速發展階段,對住房的需求是剛性的,而且將會是持續的。當然,我們說住有其居,并不意味著住者有其屋。從方向上看,應該鼓勵更多的人租房。
關于房地產市場發展,我有幾個觀點:第一,要保持房地產業長期平穩健康發展。如果盲目發展,出現泡沫,一旦破滅,不僅影響房地產市場,而且會拖累整個經濟。
第二,什么叫房價合理回歸?我以為合理的房價,應該是使房價與居民的收入相適應,房價與成本和合理的利潤相匹配。現在我可以明確地告訴大家,一些地方房價還遠遠沒有回到合理價位。因此,調控不能放松。
如果放松,將前功盡棄,而且會造成房地產市場的混亂,不利于房地產長期、健康和穩定發展。第三,房地產市場的發展,毫無疑問要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就是說要充分利用市場這只手。但是政府這只手也不可缺少,因為它能保證穩定和促進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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