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產權房”何去何從? 在集體土地上建設的商品房都是違法的
2012-03-15 來源:山西新聞網 編輯:趙強強
與商品房相比,由于小產權房是在集體土地上直接建設,土地成本極低,因此價格優勢盡顯,但問題也顯而易見。如果想摘掉“小產權”的帽子,首先必須是集體建設用地轉為國有建設用地,然后補交土地出讓金等手續,最后才能轉成為合法的商品房。但集體建設用地轉為國有建設用地,國家是嚴格控制和審批的。
目前國家要求對農村集體土地進行確權發證,但對小產權房等違法用地不允許確權發證。而太原市所有的小產權房,目前都未完成土地性質的轉換,想要“轉正”基本不可能。
不被法律所認可的小產權房,生存環境自然好不到哪兒去。從2004年國土資源部明確禁止為城鎮居民在農村購買和違法建造的住宅發放土地使用證開始,國土資源部也曾多次高調表示違規小產權房將拆除。而今年將試點清理小產權房,其矛頭也直指亂占耕地的小產權房。
但小產權房似乎并未因此而銷聲匿跡,反而呈現出了異常的熱鬧態勢。不僅太原,全國亦是如此。在深圳、重慶、成都乃至北京,“打不死”的小產權房一處接一處出現,吸引了更多購房者的注意。
據相關部門調查統計,目前,太原市在售樓盤項目有近300個,其中手續齊全的項目僅70多個,證件不全的有80多個,城中村的小產權項目近130個,占到在售項目總數的近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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