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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老師說,2003年他看中了朝暉苑靠南應加河邊的一樓房子,這里沿河,前面沒有任何遮擋,環境不錯,比較低的樓層又比較適合老年人。
2004年吳老師在媒體上看到有報道說,隔河相望的原東南面粉廠將規劃為文化公園,他更覺得自己的選擇沒錯。2007年底,他得知這塊地已不是文化公園了,而是已出讓為一塊住宅用地。但究竟要造什么樣的房子,吳老師一直不知道。直到2011年2月的一天,鄰居告訴他,說這個地塊已經被規劃為住宅用地,要建70多米高的高層。這么高的房子,會不會有影響?吳老師和其他業主急了,最后,在黎明園小區找到了該公示。
然而,年過七旬的吳老師近來情緒十分低落。本來在朝暉苑住了十多年,享受著晚年安逸生活。他想都沒想到自家門前要建板式高層,家住一樓的他本來享受全日照,建成后冬天日照將大大減少。更讓他想不通的是,高層的規劃,無論是開發商還是相關部門,都沒有在他們小區公示過。
吳老師說,這個新建筑就像是“廟宇前的那個照壁”,擋住了通風和光照,讓他們猶如從一個光照的世界中消失,走進了黑暗,他們心理接受不了。
目前,朝暉苑的業委會向規劃部門提出了自己的訴求。
新樓擋住舊樓陽光,利益相關卻無公示
這其實是該地塊的第二次公示,之前在2010年4月曾經有一次公示。兩次公示都貼在了地塊東面的黎明園小區,而與地塊一河之隔的朝暉苑的業主根本不知情。
“我們沿河的三幢其中2幢多層,一幢小高層,就在他們要建樓的正北面,應該是最直接受影響的小區,為什么兩次規劃都沒有在我們小區內公示?”業主劉女士本身就是建筑師,她分析,根據公示內容,沿河2幢高層,一幢75米高的點式建筑,一幢58米高的板式建筑,會嚴重影響到朝暉苑沿河三幢樓房的通風及采光。
朝暉苑業主李女士認為,這是開發商打的一個馬虎眼。“這個地塊一直宣稱北臨南應加河,這就意味著他們在規劃時可以不用考慮地塊北側的采光影響。可是這個河不寬,70多米的高層建筑肯定對我們有影響。”
劉女士說,發現這個問題后,業委會及業主代表曾經多次向規劃部門反映呼吁,開發商做出讓步,表示將高度降低至60米。業委會不同意,并提出三點要求:將河邊的板式建筑改為點式建筑以改善通風問題;高度再降低一點,給業主盡可能多點的陽光;新建筑盡可能往南移。
就在他們等待規劃部門回復的時候,記者了解到,該項目規劃已通過審批。
開發商說,規劃符合相關規定
開發商對此又有何說法?記者找到了該地塊的開發方之一杭州西房集團,總經理葉振華接受了記者的采訪。
葉振華拿出一張設計圖,告訴記者說,從最初到現在他們都是依法辦事,沒有違規情況。“這個東南面粉廠地塊2007年11月就拍下了,但直到現在還未動工,中間也有很多原因,前面是因為道路無法實施,后面就是因為周邊居民提意見。”#p#副標題#e#
東南面粉廠地塊規劃中的北側兩幢樓,與朝暉苑小區一河之隔。從設計圖上看,距離朝暉苑最近一幢居民樓間距為70米,最遠的75米。“經過6次協調,我們現在已經將樓高由原來的75米降低到60米。我可以保證,最低樓層的光照大寒日至少可以達到4小時。”葉振華說,其實原來75米的光照也是符合國家“大寒日有效日照不少于2小時”的相關規定的,只是為了照顧到居民的情緒才降低高度,但現在要開發商再降,已不太可能了,因為沒法滿足相關的容積率等規劃指標了。
對于業主提出的板式改點式以及再往南移,葉振華說,他們也考慮了,但沒有可行性,地塊的狹小決定了目前已經沒有退路了。為什么沒有在朝暉苑公示?葉振華表示,其公示地點是按相關要求執行的。
規劃局說,依法審批
讓朝暉苑業主很不滿的方案,其規劃到底有沒有問題呢?杭州市規劃局相關處室表示,2010年底,建設單位申報方案,原方案靠近北側朝暉苑的兩幢建筑6#樓為75米,5#樓為58.4米。根據建設單位提供的總平面圖及日照分析報告,其與周邊建筑的間距及日照均滿足規范要求。
和朝暉苑業主利益相關的方案,為何沒在該小區公示?杭州市規劃局相關處室表示,兩次公示均按照規范要求,一是根據張貼不少于兩處的要求,分別張貼在項目所在社區(河東社區)和項目現場;二是在規劃局網站上進行公開公示。當朝暉苑居民提出沒看到公示圖時,規劃局組織協調會議,向居民提供了前后兩次公示的總平面圖,并在會前讓建設單位將建設設計文本提供給居民代表。此后朝暉苑居民提出了對方案修改的詳細意見,規劃局一直在進行協調工作。
記者將杭州市規劃局的答復反饋給朝暉苑業委會及居民代表后,他們表示不認可。業主毛女士說,小區的光照的確是受到了很大的影響,兩處公示為什么都沒有貼到他們小區?雖然規劃方案可能是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但業主的生活質量受影響是明顯存在的,誰來給老居民一個交待?
規劃局最后的意見是:2011年3月到8月,該項目已經過七次協調,建設單位同意將6#樓高度由75米降至60米,規劃局將依法審批該項目。近日,市建委和市規劃局已聯合批復該方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