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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晚間,重慶當地門戶網站華龍網在顯要位置,發布題為“重慶市財政局回應:并無擴大房產稅征收范圍計劃”的報道。該報道引述重慶市財政局有關人士的話稱,房產稅每年10月份的征期還沒到,現在就講“房產稅作用有限”為時尚早。“市財政局也尚未研究擴大征收范圍的問題,更不可能發布相關消息。”
此前的5月29日,上海、重慶試點個人住房房產稅改革時滿4個月之際,新華社引述重慶市長黃奇帆的話說,個人住房房產稅改革將在1年至2年試點的基礎上總結完善,兩地試點后的“修改版”可能在全國推廣房產稅改革。他坦陳,“重慶版”房產稅改革試點方案確有需修改的地方,重慶將全力把此項改革試點到位。
9月7日,新華社旗下的援引有關部門權威人士的話報道稱,重慶正醞釀調整房產稅改革方案,很可能會考慮擴大征收范圍,即將需要征稅的高檔住房的認定范圍擴大。該報道還引述分析人士的話稱,已經實行7個月的房產稅對重慶房地產市場影響有限,這是此次醞釀調整房產稅征收范圍的原因。
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副院長劉桓分析稱,此次重慶醞釀的房產稅改革“擴圍”的一個可能是把高檔住房范圍擴大,比如將高檔住房界定為“建筑面積交易單價達到主城九區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積均價1.5倍(含1.5倍)以上的住房”。
劉桓的分析依據之一,是1月28日發布的《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進行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改革試點的暫行辦法》(下稱《辦法》)中,提及的“未列入征稅范圍的個人高檔住房、多套普通住房,將適時納入征稅范圍”。
上述《辦法》還提到,在重慶市主城九區,對個人擁有的獨棟商品住宅、個人新購的高檔住房以及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新購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征收房產稅。其中,高檔住房是指建筑面積交易單價達到上兩年主城九區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積均價2倍(含2倍)以上的住房。
9月7日下午,重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辦公室主任孫陽則表示,重慶市擬擴大房產稅征收范圍一事,她本人還沒有聽說,“我覺得應該不會吧,因為一年的試行期還沒有過。”
9月7日晚間,重慶市財政局稅政處一位負責人對此則強調,目前這方面的“權威”傳言都是假消息,他們才是權威部門。話一出口,更是耐人尋味。引起人們的連篇浮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