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公交告字[2012]01ML號
經紅河州國土資源局批準,紅河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決定以掛牌方式出讓1(幅)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指標要求 :
宗地編號: 2009彌掛N-30號宗地面積: 8220平方米宗地坐落: 彌勒縣垃圾處理廠東北側
出讓年限: 50年容積率: 等于1.2建筑密度(%): 等于30
綠化率(%): 等于20建筑限高(米): 等于15土地用途: 工業用地
投資強度: 470萬元/公頃保證金: 180萬元
現狀土地條件:以實地現狀為準
起始價: 390元/平方米加價幅度: 10元/平方米
掛牌開始時間: 2012年01月31日08時00分掛牌截止時間: 2012年02月09日15時00分
備注: 本宗地為含鋅冶煉廢渣綜合回收建設項目用地,競得人競得后必須按規劃指標要求建設,在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時,競得人需提交含鋅冶煉廢渣綜合回收建設項目立項(核準、備案)和環評等相關批準文件。
二、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申請人應當單獨申請。
三、 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四、 本次掛牌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掛牌出讓文件。申請人可于2012年01月29日至2012年02月07日到紅河州國土資源局土地交易中心(州行政中心A區3樓336號);彌勒縣國土資源局耕地保護土地利用科獲取掛牌出讓文件。
五、 申請人可于2012年01月29日至2012年02月07日到紅河州國土資源局土地交易中心(州行政中心A區3樓336號);彌勒縣國土資源局耕地保護土地利用科向我局提交書面申請。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2012年02月07日17時00分。經審核,申請人按規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具備申請條件的,我局將在2012年02月08日17時00分前確認其競買資格。
六、 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活動在彌勒縣國土資源局進行。各地塊掛牌時間分別為:
2009彌掛N-30號地塊:2012年01月31日08時00分至2012年02月09日15時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一)掛牌時間截止時,有競買人表示愿意繼續競價,轉入現場競價,通過現場競價確定競得人。
競買人提交資料:申請書、法人單位有效證明文件復印件(查驗原件)、法定代表人證明、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查驗原件)、授權委托書、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證明復印件(查驗原件),競買保證金交納憑證復印件(查驗原件)各一份、含鋅冶煉廢渣綜合回收建設項目立項(核準、備案)和環評等相關批準文件一份。
八、 聯系方式與銀行帳戶
聯系地址:紅河州國土資源局土地交易中心(州行政中心A區3樓336號);彌勒縣國土資源局耕地保護土地利用科
聯 系 人:侍恭安;趙杰萍
聯系電話:0873-3732236;0873-6125120
開戶單位:彌勒縣會計核算中心二組二小組
開戶銀行:建行彌勒湖泉分理處
銀行帳號:53001666738059296120
紅河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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