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出讓公告(青土資房告字[2012]3020號)
青土資房告字[2012]3020號 2012-8-13
經青島市人民政府批準,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決定以 拍賣 方式出讓 2(幅) 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拍賣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指標要求 :
宗地編號: HD2012-3020 宗地面積: 31107.6平方米 宗地坐落: 黃島區齊長城路南、大澗山路東
出讓年限: 50年 容積率: 大于0.5并且小于1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50
綠化率(%):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倉儲用地
投資強度: 3600萬元/公頃 保證金: 1000萬元
現狀土地條件:現狀交付
起始價: 1138.5382萬元 加價幅度: 6.2215萬元
備注: 注:本次拍賣出讓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即成交總額為成交土地單價與公告土地面積的乘積,出讓金中不含契稅、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土地登記費 、耕地占用稅、耕地開墾費、土地復墾費、征地管理費、水土保持(設施補償)費等費用。
宗地編號: HD2012-3037 宗地面積: 27280平方米 宗地坐落: 黃島區齊長城路南、大澗山路東
出讓年限: 50年 容積率: 大于0.5并且小于1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50
綠化率(%):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倉儲用地
投資強度: 3600萬元/公頃 保證金: 500萬元
現狀土地條件:現狀交付
起始價: 1001.176萬元 加價幅度: 5.456萬元
備注: 注:本次拍賣出讓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即成交總額為成交土地單價與公告土地面積的乘積,出讓金中不含契稅、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土地登記費 、耕地占用稅、耕地開墾費、土地復墾費、征地管理費、水土保持(設施補償)費等費用。
二、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申請人應當單獨申請。申請人應具備的其他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和其他組織,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拍賣出讓文件》中《競買須知》約定禁止參加者外,均可參加競買,其他要求詳見競買須知;
(二)土地出讓成交后10個工作日內,競得人須按《拍賣須知》中的相關規定與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同時競得人為非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黃島區)工商注冊地的法人和其他組織,還須自土地出讓成交之日起在30日內在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黃島區)內成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公司,由新公司與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方可作為建設用地使用權受讓人辦理土地登記進行開發經營,競買人在報名時應在申請書中明確新公司的出資構成、成立時間等內容;
(三)競買人須獨立競買。
三、 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出讓采用增價拍賣方式,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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