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聿文:限購令即將產生誘人的核心價值(3)
2011-07-28 來源:鳳凰網 編輯:喬銘
既如此,政府為何還要出臺限購令?主要是基于以下兩點考慮:一是急功近利。無論從中央政府還是地方政府而言,都是這樣。在保障房缺席的情況下,基于民意壓力,政府要在短期內取得調控成果,于是不得不采取行政手段,直接干預市場,因為行政調控具有簡便、直接和見效快的特點。二是對行政手段其實也是對政府力量的過度迷信。對一個掌控著大量資源的政府來說,常常會產生一種錯覺,因為憑借政府手中的資源可以無所不能,因而,天生具有干預市場的沖動。
上面說的是限購的代價。限購的必要性其實也是個問題。從房價收入比看,當前的房地產市場,的確存在很大泡沫,但是否因此就到了需要政府采取大范圍限購令這種非常手段的時候?這也是可爭議的。
限購政策之所以未能達到預期效果,既有政策本身的問題,也有中國房地產市場的問題,但根源在于把它作為解決政治問題的房地產的手段。然而,在房地產市場,把限購作為政治手段來使用要格外小心,因為房地產是一個關聯很多方的博弈市場,而限購政策本身又具有管制交易的功用,用這樣一個政策工具來治理房價,似乎不是很合適,會導致許多不應有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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