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稅擴容之所以還處于研究階段,第二批城市何時實施還不確定,根源恐怕不是因為房產稅擴容很復雜,而是因為經濟下行壓力沒有改變,地方財政壓力大。
國稅總局近日針對網友留言進行回復時表示,正在會同財政部、住建部在總結滬、渝兩市房產稅改革試點經驗的基礎上,積極研究推進擴大房產稅改革試點范圍問題。但由于對個人住房征稅涉及面廣,且需要一系列的配套制度,所以擴大試點方案以及細化的征收標準和辦法尚未最終確定。
在樓市全面回暖的背景下,房產稅成為最近輿論討論最多的調控“核武器”,被認為是接替限購政策的最理想工具。很多人之所以期待房產稅擴容,不僅是因為房價反彈需要有效的政策阻擊,而且從各種官方消息來看,房產稅似乎今年必定擴容。然而從國稅總局傳遞的上述信息卻表明,房產稅何時擴容還是一個未知數(shù)。
其實,房產稅的征收與擴容,說復雜也復雜,說容易也容易。復雜是因為房產稅涉及面廣,征管需要技術和制度支持;它不僅是從經營性房屋向居民住宅擴展的問題,而且關系到立法問題和財稅改革問題。不過,既然上海和重慶在沒有重新立法的情況下就開始試點,那么不妨邊立法邊試點。在試點階段,不妨多幾種模式以供日后選擇,或為以后全國版房產稅的推出積累經驗。顯然,房產稅擴容僅僅是擴大試點范圍,只要善于借鑒國外成熟的經驗,并把各種試點版本征求民意,以確定征收范圍、稅率等問題,就不是很復雜的事。
在筆者看來,房產稅擴容之所以還處于研究階段,第二批城市何時實施還不確定,根源恐怕不是因為房產稅擴容很復雜,而是因為經濟下行壓力沒有改變,地方財政壓力大。如果在經濟形勢、地方財政沒有改善之前讓房產稅擴容,有可能影響到經濟復蘇和地方財政收入。畢竟,房產稅擴容會影響到房價反彈,繼而影響到房地產對經濟的拉動,而對地方政府來說,房產稅收入遠不及土地出讓收入。但筆者以為,房產稅應早日擴容,因為房價反彈需要房產稅降火,年內出臺的收入分配改革方案也需要房產稅配合,地方土地財政更需要用房產稅來扭轉。
上一篇:胡志剛:房市調控維穩(wěn) 不會有新政出臺
下一篇:范小沖:開發(fā)商的利潤來源于土地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