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行業年終盤點:十大新聞攪熱2010年樓市(3)
2011-05-03 來源:0352房網 編輯:編輯小馮
事件回放:北京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近日正式出臺。該《辦法》核心內容為:預售資金全部存入專用賬戶,禁止開發企業直接收存預售資金;預售資金嚴格按工程節點支取。該《辦法》自2010年12月1日起正式實施。預售款監管辦法的出臺對于防止開發商滾動開發,確保購房者利益等方面意義重大。
點評:針對一些開發商將預收款用于投資囤地,進行滾動開發等情況,預收款監管辦法規定專款專用,開發商按工程節點進行支取。此舉有利于控制開發商的擴張速度,防止部分開發商囤地惜售。對于有效增加供給,保障購房者資金的安全等將起到很大的作用。
國土部住建部嚴打開發商囤地
事件回放:9月26日,國土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聯合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用地和建設管理調控的通知》,要求貫徹落實“國10號文”確定的工作任務,進一步加強房地產用地和建設的管理調控,積極促進房地產市場繼續向好發展。《通知》明確規定,對企業因自身原因導致土地閑置一年以上的,將禁止企業及其控股股東參與土地競買。 為防止企業囤地,《通知》要求嚴格劃撥決定書和出讓合同管理。各類住房建設項目應當在劃撥決定書和出讓合同中約定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內開工建設,自開工之日起3年內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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