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底剛剛在三亞買的房子,定購協議已簽,房款早全部付清,近日卻接到開發商電話通知,說樓盤將推倒重建,由過去的9層增高成18層,樓價也肯定“有所變動”。開發商的離奇毀約,究竟意在何處?
山西大同的張先生2011年11月底買了海南三亞河西路上的一套商品房,樓盤名稱:“黃金廣場”。它由2003年建成的一座酒店式公寓改造而成,開發商是總部設在?诘“海南景華實業投資有限公司”。2010年10月,“海南逢春雨房地產服務有限公司”開始在山西太原和大同代售這一樓盤,張先生正是通過“逢春雨”的介紹,到三亞買的這套房子。記者見到了雙方的定購協議,這套商品房,套內建筑面積35.78平方米,建筑面積45.79平方米,張先生一次性付清全款,優惠后雙方以34萬9825元成交。
張先生說當時和開發商約好是一次性交房款,2010年底交房,并且當時把合同已經都簽了,約定這個房子本身是舊樓,不發生改造的問題,他就是改造一下,改造成精裝的住宅。
交完全款后兩個月,海南傳來了要建國際旅游島的消息。正當張先生為自己當初的購房決定而深感明智和慶幸之時,近日,他卻突然接到了來自海南的開發商的電話通知:對方告訴他,這個樓盤可能要推倒重建,結構、價格都會有所調整。
張先生說原來簽約的時候,結構、包括樣板房我們都看了,而且把圖紙給我們了,我們看準它的位置、價錢、房子、面積,我們才定。如果當時說還有變動的話,我們不可能交錢。如果你在簽完合同以后再改,這是明顯的違約、侵犯我們的權益。
張先生無奈的表示,就是說定下來要拆除重建。因為我們再問多了以后會有反感。現在好多賣房子的都是霸王條款。因為我們錢都已經交了,交錢的時候都說的比較好,交錢時還承諾我們今年二三月份可以寫正式合同,因為當時預售證還沒有辦下來,我們當時比較相信開發商,但是交了錢以后,現在就感覺很被動了。
電話里,開發商并未說明房子拆了業主簽的定購協議怎么辦,損失誰來賠,而張先生呢,想到諸多的后續問題,竟也沒敢在電話里多問。
記者致電“黃金廣場”接待中心,一位姓周的工作人員說,該樓盤賣到后期已經是一萬七千元起價,目前所有房子都賣光了,已是“無房可賣”。當記者問到房子是否正準備推倒重建,工作人員給出了讓記者意外的答復,說他們正在和規劃局協商加層。房子從9層增高到18層,這樣的變動,是否通過了規劃部門的審批呢?開發公司的工作人員承認,他們還沒有拿到規劃許可,F在還在跟設計院那邊協商。
和設計院協商就可以嗎?記者昨天致電三亞市規劃局。報批科一位姓雷的工作人員說,“黃金廣場”壓根兒沒有向他們提出加層申請。
規劃的工作人員則表示:目前為止,我們沒有收到他們的任何來文來函或者有關申請的說明,如果他要加層的話,海南省政府有個文,對于項目加層或者增加容積率等等,這都是不允許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能隨意調整這個規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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