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大地震后,很多讀者向本刊咨詢,如果發生地震、海嘯、火山爆發、火災等極端的事情后,銀行是否會免除貸款?如果當時買過保險,是否可由保險公司賠付給銀行?如果沒有買過保險該怎么辦?
債務關系不會消失
購房者和銀行簽定的貸款合同中有沒有對此的相關約定呢?記者通過調查了解到,多數銀行通行的商業貸款合同和公積金貸款合同中均沒有對“發生不可抗力”進行任何約定。
“一旦地震中房屋滅失了,那么業主的所有權也就隨之滅失了。”我市某律師事務所律師韓泓認為,盡管對房子的所有權沒有了,但根據我國的《合同法》,業主和銀行的債務關系依然存在。并且理論上,業主對房屋所在的土地依然享有使用權。
對此問題,中國建設銀行大同分行的業內人士告訴記者,在面臨地震、海嘯等不可抗力的災難時,銀行債務依然得償還。“房屋沒了之后,銀行設定在該房屋上的抵押權也當然不存在了,但銀行與業主之間的借貸關系依然存在,業主依然負有還債的義務。”該人士表示。
沒有抵御風險的保險險種 如果發生不可抗力,導致業主無法還債,那么能否通過保險的方式來抵御風險呢? “在2009年之前,在辦貸款的時候會有一個房貸險,如果發生一些突發事件可以要求賠付,但是現在已經都不用繳納了。”中國建設銀行大同分行的業內人士告訴記者,對于房貸險而言,買房人是投保人,保險費由投保人支付,但銀行是受益人,當發生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事故時,有保險公司承擔賠償,銀行作為受益人先獲得保險金。“后來因為對購買保險有爭議,所以2009年后辦貸款時就不辦保險了。”
那么購房者可以自行去保險公司為自己的房子投保嗎?
記者聯系了中國平安和中國人壽等幾家保險公司在我市的分公司,中國平安的客服人員表示,對于地震這類的不可抗力事件,對家庭是不開展的,如果是公司的話,也只能對物品進行保險。中國人壽的客服告訴記者,對于自然災害類,無論是針對家庭還是單位,目前都沒有這樣的主險種。